李某案第3任律师诉苦:头上有血,心中有痛
原标题:李某某案二审下周四开庭
京华时报讯(记者 孙思娅) 昨天凌晨,李某某案中被告人魏某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中透露,李某某案将于本月31日在市一中院开庭。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也证实,确实收到法院通知,但目前没看到李家提交新证据。
昨天凌晨零点31分,李某某案中被告人魏某的律师李在珂发微博称:“一中院通知李某案于本月31号上午9时开庭!”
昨天上午,记者与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取得联系,其称已经收到法院的通知,确实是下周四上午9点开庭,但尚未去领取传票,还不知道具体在哪个法庭。被告人张某的代理律师赵运恒也证实,已经收到了法院关于将在下周四上午开庭的通知。
田参军律师告诉记者,此前法院曾组织几方沟通,他见到了李某某的律师,已经不是之前的陈枢和王冉,但是法院并没有做介绍,所以他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同时,他目前并没有收到李某某家的新证据。昨天记者与李在珂律师联系,其也表示目前没有收到李家的新证据。
田参军律师表示,目前杨女士在北京的家中静养、吃药治疗,定期到医院复查,身体状况正在恢复之中。杨女士这方也没有任何新证据向法院提交。
据知情人透露,此案由市一分检二审处的何晓丹(音)检察官承办,而市一中院则由未成年人审判庭承办。另据知情人透露,李某某家的代理律师在短短数十天中已经换了四茬,最终的律师人选并没有此前传说的高子程律师,而戚晓红律师也已经向李家请辞。据李某某案其他律师介绍,戚晓红做了一些前期工作,后期退出了。
昨天记者拨打高子程律师的电话,对方证实自己确实没有代理李某某案,他称“其实我已经多次强调我没有代理这个案件了”。记者致电戚晓红律师,她表示:“目前不方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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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一审被判10年
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一审在海淀法院宣判。
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魏某(兄)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
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人魏某(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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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任律师均倒苦水
据媒体报道称,在案发之初,梦鸽通过朋友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袁诚惠律师进行代理。然而,袁律师却迅速解除了委托关系,只表示是“因为有些不方便说的原因”。但知情人却爆料,袁律师解约是因为“案情复杂,无法满足委托人的想法”。
随后,梦鸽正式委托薛振源律师为李某某进行辩护。当时,李某某案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薛振源接受梦鸽的委托,正式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案件不实报道和传播,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事情只隔了两个多月,5月30日,薛振源便正式请辞,他的理由也是“有些不方便、不好说的原因”。
接着,梦鸽又找到了陈枢律师。然而,在一审之后,陈枢也提出请辞,他发表文章称“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律师的考虑人选”,并称在履行合约的这四个月里“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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