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纪委回应“市委后门送礼”:给朋友带茅台酒
带着大把钞票,到国外啥日子不能过啊……CFP供图
原标题:“一省政协委员委托广州市政法委一干部给北京朋友带两瓶茅台酒”
昨日,广州市纪委举行定期新闻发布会,回应国庆节前广州市民区伯举报“市委后门小车送礼”一事。广州市纪委调查结果显示,涉事两名当事人为广州市政法委干部刘某、省政协委员朱某,事情经过为朱某委托刘某给北京的朋友捎带两瓶茅台酒,属朋友间私底下委托捎带礼品,被曝光的两辆车均为私车,并未发现朱某、刘某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
广州市纪委还透露,今年6月初请假“失踪”、畏罪潜逃的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至今仍未抓捕归案。此外,广州市“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明年上半年上线,公务卡一次性消费整数金额将预警。
后门送礼
属朋友间私底下委托捎带礼品
今年9月30日,一向死磕“公车私用”的区伯在其微博“广州区伯”上发布图文消息,曝光当日12点左右,广州市委后门旁停着一辆有政协图案的小汽车,从市委后门开出另一辆小车靠着这辆政协小车后停下,政协小车司机打开后车箱拿出两盒布袋装着的茅台酒送给市委开车出来的人,因发现被监督,两车的司机都上了市委出来的车开溜,5分钟后政协车司机才慌张跑回来取车。
国庆节后首个工作日,广州市纪委通过其新浪官方微博“廉洁广州”发布消息称,针对9月30日有网友反映的市委后门小车送礼事件,经初步核查,两部车均属私家车,其权属及使用者都不是市纪委工作人员。对相关信访举报,广州市纪委将按照信访举报条例认真调查处理。
昨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介绍调查结果时表示,10月10-12日,市纪委专门组织人员,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对相关当事人和证人进行了谈话取证,基本上查清了事实的真相:国庆节期间广州市政法委干部刘某要外出北京,省政协委员朱某委托刘某给北京的朋友捎带两瓶茅台酒,被曝光的两辆车均为私家车,并未发现朱某、刘某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
【焦点】
是不是送礼?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经过调查核实,找到相关人员调查取证,该事件涉及的两名当事人,一个是省政协委员朱某(非国家公职人员),一个是市委大院的机关工作人员(市政法委的一个干部)刘某。
据纪委调查,朱某和刘某是老乡,在外出到北京读书期间认识,当时即为同学、朋友关系。9月25日,朱某得知刘某在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去外出,便委托刘某捎带东西给北京一位他们两人共同认识的熟人。9月30日中午,朱某便让其助手屈某(音译)驾驶其私车到市委后门,将东西交给在市委大院工作的刘某。
“经过反复调查和核实,两名当事人口径一致,是朋友间的私人行为。未发现朱某、李某、屈某之间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梅河清表示。
“送礼”用车是否为公车?
梅河清表示,经调查,事件中的两辆车都是私家车,其中一辆属于省政协委员朱某,车牌号是粤A 01L28,另一辆属于广州市委大院工作人员刘某,车牌号是粤A 136W P。“两个人不是区伯所称的市纪委工作人员。”
梅河清表示,朱某车内摆有“政协广东省委办公厅”的车证,并非区伯所称“有市政府图案的车辆”。据纪委调查,该车证的有效期是2013年9月23日至25日,是一个临时的车证。据车主朱某说,其刚刚参加完省政协的会议,9月30日还没有来得及把车证取下,让人误以为是省政协的车。
后续如何处理?
梅河清透露,刘某作为市委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行为和形象代表了市委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形象,其本人在市委后门当众接受私人的朋友的东西,被群众拍摄后现场处置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已责成刘某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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