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高校为揪出小偷 让5000男生采血验DNA
原标题:【滨州】一高校为揪出小偷 让5000男生采血验DNA
【滨州】一高校为揪出小偷 让5000男生采血验DNA
只为揪出学生宿舍里的小偷,山东滨州学院五千多名本科男生全部被采血验DNA。
一位公安系统内部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在高校中这样大批量大规模采集普通学生DNA信息,他“从没听说过”。
“用棉签擦擦手指,拿了一根小针扎了一下,把血滴到一张纸上,就完了。”该校政法系一位大三男生说。
但有学生比较敏感:这算不算泄露了隐私?
“安静,不要说话”
采集学生DNA的消息最早出现在滨州学院的百度贴吧上。2013年9月18日晚,“yinbb0”首先发帖:“学校通知明天采集DNA信息,求解释”。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该校中文系学生科当天发出的一条飞信通知:“各班班长注意,按照学校和公安局安排,明天下午咱们系所有男生参加DNA抽检备案,要求所有男生务必明天下午2:20在一教308门口集合,所有男生都参加,若不参加者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其他各系的通知内容也大同小异,均强调是“公安局统一安排”、“以班为单位集合站队,组织好”、“无特殊情况不要缺席”等等,还有,“要所有男生,不要女生”。
9月21日晚,“go得瑟得瑟得瑟”发帖说,自己正在生化系男生抽血的地方:“除了我全是男银,教室里充满阳刚之气。”“小散仙墨染”有疑问:“怎么,难道只有男生是公民,女生就是母民咯?”
这是一场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效率极高。从收到通知到采血完毕,大多在一天之内。一位音乐系大一学生说,21日下午师姐发微信通知,当晚7点全系男生就已完成DNA采集。
在采集过程中,学生们均被要求填写统一信息卡,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和详细住址。
一位计算机系大四女生以为要提取毕业信息,9月22日赶回学校,才发现“没女生什么事”。另一位大一女生则以为是要建入学档案。
一位政法系大二学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2日晚赶到抽血教室时,他看到外面停着一辆警车,教室中“两个穿着警服的人”正在操作。他想找辅导员问问抽血原因,但没有找到。在场学生询问现场警察,答复是“安静,不要说话”。
另一位政法系学生说,曾有人问班长为什么采血,班长说他也不知道,老师发通知就去吧。同学们虽然都满腹狐疑,仍然全员到齐,“不能不去,这属于学校规定,不能违反纪律”。南方周末记者问他,如果只抽一个人,你还会去吗?他坚决拒绝,“说到底,去抽血是出于对学校的信任,相信学校不会害我们”。
“排除学生间误会”
如此大规模的DNA采样行动,滨城区公安分局的解释是:为了侦破一系列宿舍盗窃案。该局宣传科刘姓科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今年以来滨城区已发生了38起学生宿舍盗窃案,被盗电脑35台、手机20多部,涉及资产20余万元,并且“从侦查的情况看,不排除学生盗窃的嫌疑”。
为了“尽快破案,排除学生间误会”,滨城区公安分局决定采取DNA采样的方式,找出犯罪嫌疑人。
“比如说我们在现场查到了一些血迹,那么就有权力对嫌疑人进行身份认证。”刘姓科长说,公安机关在调查嫌疑人的时候,他们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认证。
该局还提供书面说明称,对高校“有关人群”进行DNA采集的根据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勘验、检查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案件排查工作需要”。
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不过,全部本科男生都是嫌疑人?
中国政法大学侦查学研究所副所长肖承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公安机关侦查案件一般要先排查,根据监控、调查现场遗留物、现场提取的脚印等信息,通过对比和排除,逐渐将范围缩小至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这一个或几个人才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
在实务中,DNA采样主要用来充实嫌疑人犯罪证据,用DNA寻找嫌疑人的情况很少。
而滨城区公安分局DNA采样对象多达数千人。肖承海认为,该盗窃系列案应当处于排查阶段但事实上又跳过排查阶段,“他们事实上是在通过采验(全部)本科男生们的DNA,寻找犯罪嫌疑人”。
“照这样,如果有一个盗窃案发生在北京,是不是要采北京几千万居民的血来比对呢?”肖承海问。
这个简单的过程也耗费不菲。2010年后,DNA鉴定的成本从200多元降低到100元以下,如此估算,采验五千多名学生的成本也在50万元左右。
不解释理由
此次DNA采样行动何时开始,范围多大,为何针对所有本科男生,为何不包括女生,滨城区公安分局表示,这属于民警自主办案范畴,不清楚也不方便透露。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东认为,就算公安机关因侦查保密需要不对社会说明,至少也应告知被采样人:“都已经具体到采样的程度,就说明已经怀疑到具体被采样的人了。公安采取人身侵害比较强的措施时,一定要说明理由。”
刘姓科长的说法是,采样前已沟通好由校方负责解释。“如果学校的老师没有理解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做,就不是我们的责任了。”
南方周末记者致电滨州学院中文、美术等系询问采血原因,均答复“不清楚”。
滨州学院学生处给南方周末记者的正式答复是,采DNA信息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建立流动人口数据库。但该校官网显示其在校生生源中,山东省生源占了90%以上。学生处负责人还表示,按照计划女生也全部要抽,“连食堂员工、清洁工都已经在21日之前全部采完了”。
至截稿时,滨州学院没有开展女生采血工作,南方周末记者询问的清洁工、食堂员工说,他们对DNA采样一事一无所知。
各种猜测蔓延。18日至22日,5天里,滨州学院贴吧里有28个网友开帖讨论此事,第三代身份证信息采集、把学生信息卖给红十字会、学校有人被杀了,甚至研究生化武器的说法都有。
可以拒绝强制采血
9月20日,有学生发帖称,他在采血时目击了至少三起以上冲突。9月26日下午,贴吧中关于DNA采血的帖子大部分被删除。
尽管大部分人都是“稀里糊涂的抽了”,没有反抗也不过问原因,但还是有学生隐约地感觉到“不安”,尤其是个人隐私似乎被泄露了。
这种感觉,在民法学界确有不少共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分析说,采血验DNA的行为,首先侵犯的是人格权中的身体权,因为血液是身体组织的一部分。DNA的采集过程简单,一般需要极少量的血液或身体组织就可以完成,确实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但还是破坏了人身体的完整性。现在民法学界主张,身体权与健康权应该被视作两个概念。
此外,在血液脱离人身后,公安机关从血液样本中获取学生DNA中的个人信息的过程,还可能侵犯他们的隐私权。在科技手段的助力下,通过DNA信息可能知晓个人自身的全部秘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东说,若有人擅自利用、公开他人的有关信息,很容易对他人造成重大的伤害。
尽管我国尚未专门对人格权进行专门立法,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了公民在身体权和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
问题就在于,上述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身体权、隐私权涵盖人类个体基因权利,因此,相关的权利主张目前难以实现。
此外,对DNA的采集范围和程序,也无法可依。有公安系统相关人士透露,侦查过程中的DNA采样,通过各地公安局的规章和“局领导拍板”,就可以实施。不过他也表示,由于DNA信息的敏感性,公安机关通常比较谨慎,采验DNA一般只有三种情况:针对犯罪现场留下的血迹、毛发;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比对;针对罪犯建立全国联网的逃犯DNA库。
鉴于采血可能对公民权益造成的侵害,杨立新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拒绝强制采集”。李显东也认为,公安机关可能侵入公民合法利益范围的侦查手段,应当有严格的授权和限制。
在国内,有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人类的个体基因权利具有人格权属性,应当通过民法制度加以保护,有学者干脆提出基因权概念,来囊括与DNA相关的所有公民权利。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莉研究发现,美英法等国对基因的保护都是从人格权的角度来加以考虑,这是目前国际的立法潮流。她认为,人格权保护体系有助于实现基因权利的核心价值——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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