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车涉嫌非法营运 浙江玉环运管局疑为其保驾护航
原标题:浙江玉环县运管局为非法营运客车保驾护航
跨省长途客车涉嫌非法营运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车牌号为皖C17166、皖C17066的二辆从安徽省五河县至浙江省玉环县运营的二辆客车涉嫌超许可运营、私自改换运营路线和停靠站点。
经过初步调查,皖C17166、皖C17066二辆车实际出资购买者为安徽籍人马志军,车辆挂靠在安徽省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由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2013年5月30日审批,审批的运营时间为2013年6月31日至2014年5月31日,运营线路为蚌埠汽车站至苍南汽车站,行车路线为G104线,中途无停靠站点。
(审批许可证)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马志军通过在玉环县境内各乡镇设置的多处非法售票揽客点,发放名信片,并在上述客车上张贴经营线路广告宣传等方式,进行非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票价每人100元至130元不等,为了避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查,车辆驾驶员长期夜间连续疲劳驾驶,从不落地休息。乘客的行李也未做任何安全检查,存大较大安全隐患。
期间,玉环县运管局下属某中队于2013年7月15日、8月5日、9月3日对皖C17166次分别进行了查处,但是在玉环县运管局副局长狄德清的干涉下,对车辆进行了1000—3000元的处罚就草草了事。
在调查中还发现,玉环县运管局还同时违规为二车办理了临时停靠站点和安排玉环汽车站为该车进行公开卖票。
(车辆的临时运营许可证)
(违规审批的临时停靠站点)
(玉环汽车站违规为皖C17066所售车票)
根据蚌埠和苍南两地交通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皖C17166、皖C17066两辆车从未在当地客运中心停靠和运营。
行业相关人事称,像这种情况当事人马志军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六十三条及《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2年8号令第五条、十二条、八十四条之规定。应当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运管局成局长亲属工作“基地”
运管局的内部员工称,运管局单位工作人员中有四人是运管局局长李海峰的直系亲属,这里成了局长亲属的工作“基地”了。
根据了解,局长李海峰的妻子屠立梅在运管局的驾培科,而运管局副局长屠德海正是屠立梅的堂哥,目前分管出租车和驾培。而屠立梅的堂妹屠立瑛在运管局货运科上班,货运科科长郭斌正是屠立瑛的老公。
2008年9月1日颁发的《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负责人与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运管局局长李海峰在多名直系亲属在同一单位的情况下,是如何通过当地组织部门的考核当上局长的不得而知,但显然对其它员工来讲会有失公平、公正,多名亲属在同一单位担任要职,会对其它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心里工作压力!
举报人陈骏辉称,自己多次向玉环县纪委、玉环县检察院犯罪反渎职侵权局反映此情况,但事情过去了三个多月,至今仍未有任何结果。
另据知情人讲,运管局还将双开干部违规回聘,并变相转为正式工作人员,非运管单位人员身着运管执法服装上路拦车执法等。对于当地运管部门为何对违规经营车辆大开绿灯,在查处中是谁给予的权利不按规定处罚,在监管中不但不管反而庇护,为车辆提供进站、售票,为违规车辆提供合法的外衣等种种乱象,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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