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龚爱爱今宣判 受审未提及房产问题
9月24日上午8时30分,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一辰 摄
中新网9月29日电“房姐”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将于今日在陕西靖边县法院公开宣判。在此前的庭审中,检方建议对龚爱爱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此外,5名涉案民警案件也将于同日开庭宣判。
龚爱爱因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其所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引发舆论哗然,质疑不断。
检方建议量刑两年半至三年
2013年1月中旬,网上有贴文称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同时,她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继“房叔”、“房婶” “房妹”等事件相继登场后,“房姐”再次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
随着媒体调查深入,龚爱爱拥有四个户口被证实。北京警方1月31日通报称,发现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
1月27日,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立案。2月3日,龚爱爱在北京被专案组抓获。9月24日,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在24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龚爱爱在明知自己有合法户口的情况下,提供“龚仙霞”、“龚爱爱”等虚假的户籍信息,委托公安人员在山西省为其办理两个虚假户口,进而迁移至神木县神木镇和大柳塔镇,并使用两个户籍信息办理了两个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民事行为,其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伪造行为,但其对公安人员实施伪造行为,显然存在概括故意,构成伪造国家证件行为。
检方认为,龚爱爱在明知其有合法户口的情况下,在北京买房过程中,获悉可以办理北京户口的情况下,出资30万元,委托他人为其和女儿非法买卖两个北京户口,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行为。
中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方认为,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不仅妨害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被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等的规定,建议对被告人龚爱爱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龚爱爱否认伪造买卖证件称均出自公安机关
龚爱爱在庭上称,自己并不知道持有多个户口是违法的,这种现象在社会上是存在的。她一直认为户口是公安机关办理的,就是真的。而北京户口是2005年买房时售楼方宣传的,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或另外给钱办理。
龚爱爱还表示,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公安机关办理的,不是自己伪造买卖的,自己不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辩护人称,被告人龚爱爱对其存在多个户口的行为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能因为龚爱爱案件受到媒体过度关注,而对司法产生压力。希望法院能够严格依法公正处理。
被告人龚爱爱最后陈述称:“神木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给神木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道歉,我恳请原谅我,我在北京买房只是为了投资,并没有危害社会”。
“房姐”受审房产问题未提及
“房姐”事件的持续发酵,有两方面的内容吸引公众注意,也有待于相关部门调查给出解答。一是巨额财产从何来,二是多个户口如何获得。但在24日的庭审中,引发舆论关注的房产问题并未提及。
由于龚爱爱此前曾担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她所持有的巨额财产来源合法与否备受质疑,有律师认为,即使龚爱爱不属公职人员,她作为银行副行长,也有可能涉及经济犯罪。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陕西省省长娄勤俭表示,“房姐”的资金来源是不是正常,一直在查。陕西省常务副省长江泽林也表示,针对“房姐”的资金来源,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调查结果将如实向社会披露。
据神木警方专案组透露,在调查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过程中,对龚爱爱购置房产情况做了了解,通过调阅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 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专案组在侦查期间,未接到关于龚爱爱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举报,未发现其他犯罪线索。
据当地警方介绍,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是区域性股份制金融机构,属于没有集体和国家资金入股的企业法人,龚爱爱的身份情况是该单位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工。
关于户口的获得,有从事户政工作的民警告分析称,出现一人多户口的原因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办户口的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公安机关审核不严格办理的。随着户籍信息化管理和人口普查,这种情况比较少见。第二种情况是申请人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串通一气弄虚作假办理的。
从郑州“房妹”到神木“房姐”,一人多户口似乎已不仅仅是个案。陕西省一名公安部门干部表示,“花钱买户口”多年来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近几年随着户籍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公安部已要求各地清查一人多户的重户问题,这种因为历史原因和非主观原因的重户现象已经越来越少。
神木县公安局一民警称,龚爱爱事发之前,以各种理由到公安局补办户口的人很多,事发后,“现在基本上没人去补办户口了”。
此前据媒体报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神木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房姐事件”出来后,不少有多个户口的人已经悄然前往相关公安户籍部门进行了注销,避免自己再成为下一个“房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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