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入选可建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
原标题:山东省青岛市入选可建消费金融公司城市试点
近日,为贯彻“金十条”措施或首次落地,银监会拟于近日公布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名单,扩大试点工作掌握“一地一家”的原则,加上2010年首批试点的4个城市,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将达到16个。山东省青岛入选。
据了解,银监会已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3年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国务院同意,拟新增青岛、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此外,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相关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记者从银监会青岛管理局了解到,“如果政策落实,青岛则具有获得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实行开展的资质,但目前具体监管部门还没收到相关发起人的申报的材料,也还没有具体的相关安排。”而根据2009年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显示,发起人要有600亿元的准入门槛,同时,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为至少3亿元。
早在2010年,消费金融公司开始试点,经银监会批准,全国范围内有捷信、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锦城消费金融公司等4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牌照,分别在天津、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开展消费金融试点,并且,其发起人分别为捷信金融集团、北京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牟月)
名词解释
消费金融公司: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