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村民为“养着玩” 偷走邻居家5只狮子
原标题:宿州两村民为“养着玩” 偷马戏团5只狮子获刑
事发宿州,当事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据江淮晨报报道,仅仅为了好玩,竟想去偷狮子。同时加上家住在“马戏之乡”的“马戏村”里,因此,这样一起盗窃案经策划后成为现实。2012年8月14日,李志、李上、贾胜田三人在素有“马戏之乡”之称的宿州埇桥区高滩村内,将一居民家养的五只小狮子盗走。
这起盗窃案日前有了结果,被告人李上、李志因犯盗窃罪,日前被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五万元。
事发:回家发现狮子不见了
2012年8月14日20时许,在埇桥区蒿沟乡高滩村,村民刘行景回家发现,养在家里两个笼子里的五只狮子不见了。
刘行景称,他家所养的五只狮子,两只公狮子每只只有五六斤,三只母狮子每只也只有十一二斤,别人想偷的话,很容易运输。而他家里其他地方没有任何翻动的痕迹,且门锁也没被撬。
随后,刘行景喊来村里人,一起在村子里和附近的高速路口寻找,直至第二天早上5时许仍未果。最后,刘行景没办法就报警了。
被抓:仅仅因为狮子好玩
随着警方的介入调查,偷窃狮子的案犯李志、李上和贾胜田相继落网。据几人供述,先提出想偷狮子的是村里的李上。据李上供述,之所以想到偷狮子,是因为他知道当地很多人搞马戏团,动物多,想偷几只狮子自己养着玩。
有想法后,李上就开始策划。2012年5月份,李上联系了在新疆打工的李志和老家在河南的贾胜田。在李志回宿州后,计划开始实施。8月14日晚,三人在刘行景家将5只狮子偷出,后让贾胜田将狮子运到河南的老家看管。在偷走狮子后,李上还回到村里,和村民一起寻找“偷狮贼”。
8月15日,李上和李志去江西游玩。四天后,两人回来发现因狮子被偷,当地已成关注热点。做贼心虚的两人又通知贾胜田将狮子送回到高滩村,后被群众发现交给警方。而此时,五只小狮子,已有一只死亡。之后,李志、李上二人自首。
宿州两村民为“养着玩” 偷马戏团5只狮子获刑
事发宿州,当事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查明:五只狮子均非法购买
不过,记者了解到,养在刘行景家的五只小狮子,来源并不合法。据了解,2012年7月10日,刘行景通过该村一马戏团主李某等人,到山东平阴花12万元买了三只雌狮子,刘行景希望养大狮子后表演马戏赚钱。之后,马戏团主李某又到山东平阴花10万元买了两只公狮子,并放在刘行景家喂养。
据了解,这五只狮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禁止买卖的动物,因此刘行景和李某的行为属非法买卖。经鉴定,5只小狮子价值约2.5万至10万之间。法院最终认定,李志、李上的盗窃数额为2.5万。
近日,宿州埇桥区法院对李上、李志(贾胜田另案处理)两人盗窃五只小狮子一案进行审理,被告人李上、李志受到了相应处罚。
6只老虎被抢8名嫌犯被判刑
2012年7月5日凌晨,家住埇桥区朱仙庄镇的马戏团主潘海港家的动物遭了殃。当天,多人到其家中,拿出刀、塑料仿真枪等物威胁控制其人身自由,并抢走六只老虎。
家住淮北市的黄娟娟等8人一直无业。由于了解宿州埇桥区是“马戏之乡”,黄娟娟就邀几个朋友,打算抢几只老虎卖了换钱花。
2012年7月5日凌晨2时许,8人驾驶两辆车从淮北市到潘海港家。从后窗进入潘海港家后,几人用刀、棍、塑料仿真枪威胁潘海港并将其捆住,其他人将潘海港饲养的六只小东北虎搬上车。
2012年7月16日、23日,作案人李同根、武安全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李同根、李维光、张鹏、胡郑、樊春林分别赔偿被害人潘海港5万、2万、2万、2万及3万元。后潘海港从公安机关领回四只东北虎。
9月16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参与作案的8人,因犯抢劫罪最高获刑13年,其他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判刑处罚和罚款。(记者 姚庆林 通讯员 夏长征 曹杰 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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