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引农民工"进城":放开户籍 同工同酬
原标题:山东放开中小城市户籍助推农民工融入城市
到2015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同工同酬。记者昨日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提出以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心,全面放开中小城市户籍,引导农民工有序在城镇落户,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中小城市户口迁移限制,解决落户问题。
根据《意见》要求,到2015年,山东省计划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同工同酬,工资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继续增加,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山东省中小城市是指济南、青岛以外的城市,济南、青岛中心城区要在现行落户政策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将高技能农民工和城市急需的优秀农民工转为当地市民。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领域“一证通”。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出让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必须完全尊重农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意见》指出,2014年至2018年山东省要培训200万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时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异地稳定就业创业人员,可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2公里为半径,以半小时为时限,建设“山东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2015年年底前实现山东省社区全覆盖。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说,这一新政策的含金量很高,将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促进农民工在工作、生活、文化等方面融入城市。
此外,为解决农民工子女在父母务工所在地“上得了学却升不了学”的问题,《意见》提出,放开中考限制,允许在初中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就地报名参加中考,享受同等录取政策,成为继山东放开高考户籍限制后的又一突破。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铁岗认为,《意见》在助推农民工融入城市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新政策涉及人的城镇化、产业城镇化以及城市化的人本文明,并且依据城镇化的自然过程,先从中小城市户籍改革开始,再逐步进入大城市。”他说,人和产业的城镇化比较容易实现,但城市化的人本文明短期内难实现,随着城市人口增加,为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政府加大投入。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