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浙江处置“违建”新规将实施 违建不停工可当即查拆

2013年09月12日 17:4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岳德亮、裘立华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原标题:浙江处置“违建”新规将实施 违建不停工可当即查拆

新华网杭州9月12日电(记者 岳德亮、裘立华) 记者12日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钟表示,近年来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违法建筑也日益成为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符合全省实际、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遏制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将实施的《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指出,对已认定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自行拆除确实有困难的,可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组织拆除;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将被强制拆除。

在遏制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方面,《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指出,这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停止建设;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采取查封措施;查封后仍继续建设的,可拆除继续建设部分。

 
[责任编辑:张太岭] 标签:违建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拆除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聚焦山东

山东金融创新发展论坛

山东财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