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城管“六项禁令” 殴打执法对象将被追责
原标题:武汉“六项禁令”严管8555名城管员
昨日,市城管委公布了《武汉市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其中对城管员提出“六项禁令”,城管员辱骂、殴打管理相对人,将被严厉追责,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辞退。工作守则和考核办法适用于全市8555名一线城管员,其中包括编制内执法人员2000余人以及6000多名协管员、市容监督员在内的编外人员。
这六项禁令具体包括:严禁辱骂、殴打管理相对人;严禁私分、侵占罚没暂扣物品;严禁索取、收受管理相对人财物;严禁上岗前及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法定权限、范围执法。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称,2009年我市也颁布过类似的禁令,但由于以前只整体考核单位不考核个人,出了事情追责较难,因此效果不佳。
按最新的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规定,“六项禁令”纳入考核范围,城管员考核将实行双月制,分为市、区两级检查,每个队员有基数100分,发现问题就相应扣分,70分以上为合格。年度考核前20名的优秀城管执法员,将每人奖励3000元,并优先任用或者交流重用,而连续两次双月考评不合格的最后10位的执法队员,将被诫勉谈话,并责令离岗学习教育1-3个月,一年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且排名最后10位的执法队员将给予行政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辞退。属于协管员和市容监督员的,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即会被辞退。
市城管委法制处负责人表示,有网友经常调侃,城管队员一出事就是临时工来“背黑锅”,而现在统一了对执法队员、协管员、市容监督员的考核标准,每项工作责任到人,正式的执法队员也没了“挡箭牌”。“如有城管员辱骂、殴打摊贩等管理相对人我们将严厉追责,造成严重伤害的,司法部门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全国首部针对每个城管队员的具体工作守则,考核办法将于10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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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关注城管新规
期盼执行到位
本报讯(见习记者 鞠頔)昨日,《武汉市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在网上一经曝光,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多数网友期盼,规定好更应该重执行。
赞成派:
@花灵艾洛尔:非常好!就是要这样,对于执法队员就是要强力约束。
@大卡车1906:武汉城管一直是全国舆论的焦点,但这是一个好现象。
@大雨悠雁:如果这不是作秀,那还是正消息,传递正能量。
@我爱新闻资讯:城管都是高素质,出事都是临时工?这个规定是好的。
怀疑派:
@精灵鼠小第45:关键是言到必行!
@abgemacht:条条框框很多,具体看落实,抓落实才行。
建议派:
@“笔力思”:当事人只要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就应该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刚性。在欧美你摆地摊也行,但必须经过许可,而且达到相应的卫生标准,否则重罚,甚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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