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力促民生政策“大公开” 不公开为例外
原标题:山东财政力促民生政策“大公开”
核心提示:
《意见》要求各地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民生政策。《意见》提出,各地要坚持民生政策公开与改进财政工作相结合,以民生公开促便民服务水平提高。
齐鲁网财经频道9月3日济南讯(记者 董光强 通讯员 王海红 宋卫雯)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财政于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政策公开工作的意见》,从积极主动公开各项民生政策、创新民生政策公开方式方法、提高民生工作服务水平、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升财政部门便民服务水平,并制定公开了69项民生政策公开参考目录。
《意见》要求各地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民生政策。凡是财政资金安排的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支出等民生领域支出政策,市县财政部门都要及时、准确、完整公开。
《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采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示栏、宣传手册、公开信、查询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各项民生政策。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将各项民生政策实施起始时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办理流程、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细公示。
《意见》提出,各地要坚持民生政策公开与改进财政工作相结合,以民生公开促便民服务水平提高。
探索开展财政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完善市县财政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逐步实现重点民生事项网上办理,充分利用乡镇财政惠民服务大厅等平台,积极推进基层财政便民服务。
同时,《意见》指出各地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民生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民生政策公开监督考核机制,从今年起,省财政将各市及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的民生政策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全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