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八旬老人守古庙30年 屡求合理待遇未果后自尽
手捧父亲的遗像,苏书贞表示,父亲一直都想得到关于自己身份的确切说法。
苏诗秀曾获得当地“文物保护先进个人”的荣誉。
原标题:八旬老人用生命求索“身份的证明”
他们守护着珍贵文物他们的待遇却极其微薄
这是一件让人唏嘘的事情。临汾市翼城县南撖村东岳庙,元代建筑,我国现存最早的东岳庙。2013年1月15日(大年初四),一位名叫苏诗秀的80岁老人,却在自己勤勤恳恳看护三十年的古庙门口的拉环上自尽。
究其原因,是对自己“文保员”身份一事存疑,让老人至死未能释怀,老人没有讨到说法,自绝于世,只是个例;但像老人这样身份尴尬的基层民间“文保员”并非少数,与在文物保护方面所做的贡献相比,他们默默无闻,自身利益难以维护。无疑,他们应该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
文物先进老夫妻
在一份反映材料上,苏诗秀老人如此写道:
“我现年80岁,家住隆化镇南撖村。1983年,原村支部书记苏乐温派遣我到西庙(东岳庙)看庙,并经过原文化局局长王得望认可,一直看到今天。三十年来,我和老伴吃住在西庙,不怕酷暑严寒,日夜看护,尽心尽责,没有丢失一草一木,多次受到县上表扬。可是,多年村里没有发过一分钱,照电烧煤都是我个人的。2004年,县文物局开始每天发一元钱,2008年每月发50元至今。现在我年龄已高,疾病缠身,文物局提出要换人,可我辛辛苦苦给国家看了三十年(庙),一元钱只能买瓶矿泉水,连每天的水电费都不够。人常说有付出就有回报,我现在老了,就要把我赶出去,我感到太不公平。诚恳要求有关单位给我合理的经济补偿,让我安度晚年。”
落款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距今已整整一年。
根据苏诗秀之子苏书贞回忆:“父母一直住在东岳庙中看庙,父亲更将东岳庙当成是自己的家一样爱护。早些年,院墙塌了,父亲就会用土坯垒起来;父亲年龄大了以后,就用荆棘一类的东西把庙墙的缺口围护得严严实实。“父母每天早晨都要将庙前殿后,从上到下清扫一遍。30年中,义务看护了22年,后面8年,虽然发一些钱,但其实都不够买白面吃。可他们总觉得自己是文物保管员,挺自豪,在村里说话时一口一个‘我们文物局’。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最后落了个这样的下场。”
8月3日,记者采访之际,苏诗秀爱人张玉英刚出殡4天,这对曾被翼城文物局标榜为“东岳庙的守护神”的老夫妻,前后凄然离世。
一本2007年的《翼城县文物工作会议》典型材料上,第一页就记载着这对夫妻的典型事迹。“苏诗秀,张玉英,一对年逾古稀的老夫妻,守护着东岳庙,更像守护孩子一样守护着东岳庙的一对石狮子。”
他们的故事,翼城文物系统耳熟能详,南撖村更是家喻户晓。那是2005年11月的一天,老夫妻俩听到院子里有说话声,还有搬运重物的撬挖声响,老人立刻明白了这是盗贼在偷盗那两只价值连城的元代石狮。两人稍合计了片刻,开始大声演起了双簧:“你报警了吗?”“报了。派出所的马上就来了……”
院外的人一听,赶紧逃离。两位老人出门一看,一只石狮子已被扳倒在草地里。“其实,老两口那时根本没有手机,就是吓唬吓唬盗贼。”采访中,村里人提起那件趣事,都七言八语地说了起来。
那份典型材料中还提到:事发后几天,有人暗示两位老人不要太认真,只要他们不管闲事,就可以得到5万元的好处费。老人拒绝了:“就是给我50万,我也不干那缺德事。”
2008年6月,翼城县政府授予苏诗秀老人“文物保护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俩石狮不翼而飞
这对石狮子价值几何,能让盗贼肯出5万元来收买老人?老人用人格和尊严,守护着一件怎样的文物?
翼城县南撖村东岳庙,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现存的东岳庙大多为明清建筑,南撖村东岳庙尽管始建年代已无可考,文物专家从现存的斗拱题迹推断,应为元代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前后)建造,后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修缮过,但大殿和献殿仍保留着元代建筑风格,是全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东岳庙。
2004年,省文物局专家考察南撖村东岳庙后,评价其为晋南地区的文物上乘之作:“其集建筑艺术、装饰艺术及道教文化于一身,有着较高的建筑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独特的艺术价值,更有着深刻的文化内涵。”
古庙原有钟鼓楼,东西两边各有一只石狮,是该庙现存文物的艺术精魄,也是整个古庙建筑群的点睛之笔。
据村民描述,石狮威武非凡,东边石狮脚踩一只绣球,西边石狮脚下爱抚着一只幼狮,寓意子孙昌盛。而相关文献中评价,“狮子头部卷毛,较一般狮子长而垂,石狮的底座分上中下三个部分,这些个性特征,在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上极其罕见珍贵。
不得不说这二十多年来,石狮稳坐东岳庙,是苏诗秀、张玉英两位老人的功劳。但富有戏剧性的是,就在老人讨说法期间,南撖村村干部以“石狮子搬运到村小学更安全”为由,不顾老人挽留,执意将石狮搬到南撖村小学。而搬运走没多久,两头石狮不翼而飞,失踪至今。
苏书贞说,父亲苏诗秀听说石狮子丢失,气得好几天睡不着,母亲也抹着眼泪说:“真可惜,就这样没了。”“我觉得,父母从品德和工作上,是最为合格的文保员。”
2012年,村干部要求苏诗秀夫妇搬出庙宇,称要修缮古庙。夫妻俩搬到古庙门外的两间茅屋中,三十年来,他们没有赚到钱,更没有钱盖房架屋。儿子苏书贞是亲戚过继来的。老人已与东岳庙融为一体,古庙就是老人的家。
“搬到哪里呢?我有个老院子,可杂草丛生,房子没水没电,不能住啊。”老人和村民诉苦,“村干部让我走,说文物局的让走,走到哪里呢?村干部还说,不走,就用铲土机铲掉我在戏台边住的屋子。我该咋办呢?”
老人奔波只为“理”
南撖村距离县城十几公里,山路崎岖,交通不便。八十高龄的苏诗秀为了给自己要个说法,一次又一次去城里找翼城县文物局。“父亲说,文物局说他不是文物局的人,他当时就懵了。回家后,他天天和人念叨:‘我不是文保员吗?原来庙门口都挂着牌子呢,上面写着文保员苏诗秀啊!别人指点他,到信访局反映问题,他就又到信访局送材料。”苏书贞说,2012年7月,翼城县文物局出具了一份调查报告:原先派遣苏诗秀看庙的苏乐温已经去世,另一位证人本人不知道此事。2004年,县文物局成立后,苏诗秀就在庙内居住,为了照顾他的生活,我局在没有经费来源的情况下,挤出资金给其看护补助,不欠苏诗秀一分钱看护补助,上访要求纯属无理要求。2011年,东岳庙修缮,根据工程方案要求,需要成立保护方案小组,保护员要求55岁以下健康公民,苏诗秀年龄太大,我局就劝其搬离东岳庙。
这份报告,“撇清”了翼城县文物局和苏诗秀的关系。
“我父亲觉得憋屈,就一次次找文物局,到最后,连人都见不上了。有一次,翼城县文物局副局长谢爱国和我父亲说,文物局没钱,我们让民政局给你部分补偿。我父亲说好吧,就签字了。谁知道,那份签字的协议上根本没写补偿,写的是‘我和儿子苏书贞上访是无理要求。’”
“最让父亲生气的是,去年12月,父亲在谢爱国办公室里哭诉了很久,天都晚了,要下班了,不知道受谁指使,文物局的两个工作人员两边架着他,把他抬了出去。”苏书贞回想,从这次回来,老人就再没有踏出过南撖村,彻底断了“找理”的念头。
一个月后就是2013年除夕,苏诗秀和妻子在黑乎乎的老屋,过了一个苦楚的大年夜,但苏诗秀什么也没说。大年初四那天,也就是在2013年1月15日早晨,苏诗秀老人早早出了门。
随后,有人发现,他把一根裤带绑在庙宇门口的拉环上,上吊自尽。
文物部门诉苦衷
如今的东岳庙早已修缮一新。老人自尽后,救助者将门上坠挂老人的门环砸下,才将人放了下来。这个至今残缺的门环,看起来就像一道伤疤,篆刻在东岳庙的历史上。
庙外戏台一角,就是老人在修建庙宇之初,从古庙内搬出暂住的地方。距庙有50米之遥,显然不会影响修建庙宇的工程进度。遗憾的是,在询问南撖村村委会主任苏乐强时,他对老人的死亡表现得很漠然,不知道老人是否为文保员,更不知道老人因何而死,并说“石狮子丢失是上任村干部的事情”,他最后反问道:“不是事情已经解决了吗?”
这个解决,说的是2013年2月5日,村委会、镇政府、苏书贞三方签订的一个安葬协议,镇政府出资4万元。
那么,苏诗秀究竟是不是文保员?他的死与文物局有无关系?负责苏诗秀安抚工作的翼城县文物局副局长谢爱国一一作出了答复。
采访中,谢爱国确认曾经和苏诗秀签过一纸协议,但否认对苏书贞提到的协议进行了“移花接木”。
“我们是签订过一份协议,协议中提到将苏诗秀的工资结清(我们领导最后在给钱时还添了几百元,总共给了苏诗秀1500余元)。协议中还说,文物局负责将苏诗秀的老院子除荒草、平整地,然后拉设电线。后来,我们文物局委托村委会给苏诗秀整地拉线。村委会认为苏诗秀有儿子,应该有儿子参与。最后,这个事就不了了之。”谢爱国也否认曾将苏诗秀架到外面,“那是他儿子瞎说的。”
“苏诗秀不是文保员,2004年以前,我们翼城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员全部是义务的,直到今天待遇也不高,都是一个月几十元钱,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别人都好好的,苏诗秀却自杀了,可能与家庭有关系,原因很复杂。”谢爱国这样认为。
“一个毕生奉献于文物事业生命的消亡让人痛惜,为让更多的文保员不流泪,更不流血,政府更应该关注这个群体。对他们的尊重,才是对文物工作的尊重。”临汾一位考古学者反问,“难道说文物部门真的就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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