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栖霞22岁精神病男子砍死母亲 不承担刑事责任
原标题:22岁男子精神病发作砍死母亲 不承担刑事责任
山东栖霞某村精神病人卢某(化名)在自家院中将亲生母亲砍死,栖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近日,栖霞法院判决对卢某进行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酿家庭惨案
卢某今年22岁,患有精神病。只念过初中的卢某平时与父母一起生活,以务农为生。今年初夏的一天,卢某的母亲一早起来叫卢某一起上山干活。卢某当时不愿意,和母亲顶嘴。卢某的母亲当时很生气,骂了儿子几句,没想到这些话刺激到了卢某。
卢某回屋里拿出菜刀,在院中朝母亲的头部、面部连砍数十刀,后又持镢头朝母亲头部猛砸数下,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卢某的母亲系颅脑损伤死亡,死时刚满50岁。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的司法鉴定显示,卢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作期。栖霞市人民法院下达了指定委托代理人通知。经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正韬律师事务所刘日明律师担任了卢某的委托代理人。
刘日明与卢某的父亲进行了沟通。据卢父推测,儿子患病可能是因为学业不顺。卢某性格非常内向,平时不怎么和别人说话。中考时,他以几分之差没有考上,当时很受打击。后来,卢某回学校复读,想再考一次。但没过多久,班主任老师就找到卢父,告知他卢某的精神有点问题,让他把儿子领回家。
卢父曾带儿子就医,证实儿子得的精神分裂。卢某曾数度入住莱阳精神病医院治疗,他得病的事情家里一直瞒着,但村里人基本都知道卢某的精神有些不正常。
“他很少说话,有时候会有奇怪的举动。”刘日明律师告诉记者,案发后卢某被送往栖霞市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他去医院与卢某见面时,卢某也不说话,只是微笑地看着他。
法院判其不承担刑事责任
刘日明律师认为卢某精神不正常,作案时辩认行为控制能力丧失,对本案无刑事责任能力。卢某患精神分裂症未治愈,而且不适宜参加庭审。但卢某对他人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有可能继续实施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实施强制医疗,卢父对此表示认同。
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户籍证明等书证、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意见、证人证言、被申请人卢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等证据,提出了强制医疗的申请,卢某的父亲及刘日明律师对此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卢某故意杀人,经法定程序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卢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栖霞市人民检察院的申请成立,卢某的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与申请机关意见一致,法院予以采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对卢某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费用谁来承担?
这是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首例对精神病人做出强制医疗的援助。新刑诉法将强制医疗纳入特别程序,目的在于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的侵害,同时也让精神病人得到妥善照顾,充分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这是新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但是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精神病人的家庭多为极度贫困,难以承担这笔费用,而法律也没有规定究竟由谁来为强制医疗费用埋单。法律援助工作者希望能尽快完备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具体的配套措施来解决相应的问题,更好地维护精神病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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