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去年纠错率为42.27%
原标题:山东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齐鲁网8月22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孟富强就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接受了齐鲁网和山东省政府网联合打造的《政地有声》栏目采访。采访中孟富强介绍了山东省试点工作主要创新、特色及取得的成绩。
主要创新和特色是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
孟富强介绍,试点工作的主要创新和特色是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截至今年7月,山东省已经有15个市和99个县(市、区)政府,经省政府批准,集中了行政复议权。目前,全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模式各异,但大多数还只是行政复议权形式上的集中,而且尚停留在个别试点的程度,像我省这样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速度之快,全面推开、全部集中行政复议权的模式为数不多。2010年以来,全省各地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进行了积极探索,各试点单位普遍采取了“全部集中”模式,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如潍坊市在全市实行了集中行政复议职权、行政裁决职权、行政调解职权、行政赔偿认定职权、行政行为评价职能的“五集中”;济宁、淄博等市全部集中了市级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集中力度大、集中范围广,集中模式彻底。我省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年度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的“三集中”模式在全国予以推广。
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在谈到山东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四年多来,取得的成绩时,孟富强表示,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我省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推行“三集中”模式,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越来越多的群众遇到行政争议优先选择行政复议渠道予以解决,试点成效非常显著。
第一,明显增加了受案数量,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显现。开始试点以后,特别是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以来,各试点地方的案件数量平均提高一倍以上。2012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比2008年增加近1倍。以济宁市本级为例,2011年4月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到2012年底,共收到复议申请1072件,受理869件,同比增长近6倍,行政复议案件与诉讼、信访案件数量比由之前的为1:3:21,变为1:0.1:2.45.潍坊市行政复议案件与诉讼案件的比率,由原来的1:12变为2.8:1.改变了以往化解行政争议“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格局,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逐步显现。
第二,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各地通过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运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审理机制,采取阳光办案、透明办案,不断打造“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品牌,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切实得到了提高。2008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大幅降低,纠错率逐年递增,2012年综合纠错率达42.27%,一大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被依法纠正,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济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召开案审会12次,审理了495起重大疑难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6%.特别是两位副常务市长先后亲自“坐堂审案”,主持召开案审会,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通过分析近年来的案件,我省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广、种类多,不仅涉及群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还涉及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会影响巨大。随着社会发展,新型案件数量不断出现,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案件不断增多,这些案件涉及人数多,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不断增大。通过试点,实现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对外,吸收专家学者等外部力量参与和监督案件审理,消除了部分群众对“官官相护”的疑虑,许多群众通过申请复议维护了自身权益。
第三,切实规范了行政权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积极拓展行政复议职能,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复议机构在为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时,关口前移,对经济谈判、合同起草审查、涉及政府的民事或者经济案件处理,全程参与,严格把关,有效避免了政府决策失误。各地行政复议机构综合运用行政复议办案成果,对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一方面通过撰写参阅件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建议书。不仅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还从源头上预防了行政争议的发生,优化了发展环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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