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山东要求农村小学走读不超2公里 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

2013年08月17日 15:58
来源:新华网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原标题:山东要求农村小学走读半径不超过2公里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7日电(记者 张志龙)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其中规定农村小学走读半径不超过2公里。

近年来,城镇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缺少统一规划,出现学校建设缺位或重复的现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过度,甚至有少数地方强行撤并学校,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增加等。

针对这些情况,山东提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每1万—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每3万—5万人设立1所初级中学。坚持学校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不断扩增城镇教育资源,适当增加教育储备。制定城镇建设规划涉及学校设置的,应听取教育部门的意见。

在农村,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级中学,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级中学,并保持学校规模适宜。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不宜安排寄宿;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小学生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另外,山东提出要保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完)

相关新闻:

农村中小学教师紧缺:山东允许5%比例机动编制

山东每乡镇至少1所初级中学 班额超标禁招择校生

 
[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小学 山东 乡镇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聚焦山东

山东金融创新发展论坛

山东财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