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港府刚刚满岁 已有四位官员辞职(组图)
何建宗见记者宣布辞职,并鞠躬道歉。
原标题:本届港府刚刚满岁已有四位官员辞职
南都讯记者 康殷 发自香港 一波尚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新一届特区政府上任一年许,管治班子内已有4位委任官员先后因各种问题辞职。其中包括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前市区重建局主席张震远、前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林奋强。
发展局局长政治助理何建宗即是第四位。继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被揭发,其妻子家族在新界东北发展区内拥有土地权益,涉嫌利益冲突事件尚未平息。陈茂波的政治助理何建宗,其家族也被揭发在新界东北的古洞拥有土地权益而没有申报。作为问责官员之一,8月2日,何建宗向特首梁振英辞职后,并于当日晚上召开记者会,会上读出声明后鞠躬道歉,表示自己没有申报利益关系是不恰当做法,辞职是为承担责任。
而就陈茂波是否也需请辞,特首梁振英表示,两人情况并不相同:陈茂波在上任时已按照政府的利益申报制度要求申报,并重申发展局上下,包括公务员在内,都会继续团结一致为香港服务。
当官却没有申报土地权益
今年41岁的何建宗,去年12月上任为发展局局长政治助理,之前曾在古物咨询委员会和中央政策组任职。日前有报道揭发,何建宗的家族企业“华仁行化工厂有限公司”,在新界东北发展区内的古洞北拥约2万平方英尺土地,厂房现仍在营运中。日后政府启动新界发展计划收地,估计该地可获逾2000万元(港元,下同)赔偿。作为推动新界东北发展计划的发展局高官,何建宗涉嫌利益冲突。
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何建宗至去年7月仍是该公司最大股东,但至去年11月,即其上任为发展局局长政治助理前一个月,他把所有股份转予其母何梁丽玲。何建宗在去年刚上任时和上月更新的问责官员利益申报表中,都没有提及此公司或拥有任何新界东北发展区的土地或物业。
8月2日,何建宗为此旋即辞职。港府即日傍晚发出新闻稿,表示何建宗已向梁振英请辞并获接纳,即时生效。发言人强调,政府十分重视公职人员的利益冲突问题,而一直严格执行的《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中,订明如问责官员在执行公职时,如个别利益可能被视为会影响其判断,均须向特首报告。声明同时特别强调指出,何建宗从未向梁振英或陈茂波申报任何与发展区相关的利益。
深感遗憾郑重致歉并辞职
同日傍晚,何建宗召开记者会交代事件。他表示,去年11月,即他上任政治助理前的1个月,已辞任“华仁行化工厂”董事,并将已故父亲1%股权和他当时持有的48%股权转予他母亲何梁丽玲,旨在把家族与个人利益清楚分开,“自此我再没有持有任何股份”。
何建宗解释,“华仁行化工厂”的股东本为他父亲和伯父,并拥有位于古洞的厂房用地,但已故父亲在2006年确诊癌症,基于健康理由及经伯父同意后,同年进行股份转让安排,加入他自己和两位堂兄为股东,转让安排完成后,他拥有48%股权,两位堂兄各占25%,他父亲和伯父持股则各减至1%。
但何建宗承认,作为问责官员,没有就此事作出申报,而自己就事件对公众和家人引起的疑虑和不安,深感遗憾,郑重向公众致歉;并于当日下午向行政长官提出辞去发展局局长政治助理一职,即时生效,并已获行政长官接纳。
对于陈茂波是否也需引咎辞职。特首梁振英表示,已辞职的发展局局长政治助理何建宗,情况与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不同。何建宗已在新闻稿和记者招待会交代了,而陈茂波,他上任后已按照利益申报制度作了申报。“现在发展局上上下下,包括公务员会继续团结一致,为香港的发展和整体利益服务。”
辞职一览表
何建宗
今年41岁的何建宗,去年12月上任为发展局局长政治助理。2 0 13年8月2日辞职。何建宗持有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伦敦经济及政治学院环境评估硕士和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加入政府前,曾于中央政策组及环保团体地球之友任职,并曾积极参与非政府组织工作。公职方面,他曾任古物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政策组非全职顾问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策略工作小组增选委员。何建宗分别在香港和北京共持有6个物业,被誉为“政助楼王”。
林奋强
前行会非官守成员林奋强,被传媒揭发在2012年10月26日,特区政府宣布加强遏抑楼市措施,增加多项交易税费前,偷步出售名下物业,涉嫌逃避税费。事发后,2012年11月3日,林奋强因卖楼争议向特首梁振英申请休假,直至2 0 13年8月1日辞去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职务。
张震远
前行会非官守成员、市区重建局主席张震远。今年5月20日,香港商品交易所的大股东张震远承认自己于2010年向前金融界立法会议员詹培忠借贷800万元。香港商品交易所因入不敷支,同年5月18日交回交易牌照。
5月21日,张震远向行政长官梁振英申请暂时停止履行所有公职获特首批准。同时,证监会与商业罪案调查科联手调查商交所,张震远在声明表示会配合警方调查。2 0 13年5月2 4日,张震远向行政长官梁振英申请辞去所有公职。
在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期间,张震远是支持梁振英的中坚分子。他暂停其所有公职,出任梁振英竞选办公室主席。
麦齐光
2012年7月,麦齐光出任发展局局长,是行会官守成员。但上任仅一周,麦齐光即被传媒揭发他在上世纪80年代任职公共职务时涉嫌骗取政府租金津贴。2 0 12年7月12日麦齐光被廉署人员拘捕带返北角总部。同日,政府宣布麦齐光提出辞任发展局局长和其他公职。今年6月25日,香港法院裁定麦齐光、曾景文串谋诈骗及代理人意图欺骗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共六项控罪全部罪名成立,目前保释押后再判。
港澳观察
面对批评,香港官员不做驼鸟
港府行政会议成员林奋强终于找回了清白,廉署对于其涉嫌“偷步卖楼”的调查已经结束,律政司决定不向林奋强作出检控。而林奋强也旋即发表声明,感谢廉署还其清白,不过仍马上宣布辞职。
在香港,一个政治人物遭遇舆论质疑,他将如何去应对?林奋强案是个鲜活的样本,通过它可以观察公职人员的危机公关方式,也可以洞悉港媒批评官员的言论尺度及政治生态。
林奋强案事发去年10月,媒体质疑其在楼市加税之前,提前卖出两套物业获利。报道一出街,林奋强马上报告特首,并向媒体做了澄清。但质疑声并未平息,林奋强则果断向特首申请休假。此举是个负责任且恰当的态度,他不能因个人而影响港府声誉,在事情结果出来之前,他已不适合再履行行会成员职责。
而等廉署调查澄清后,林奋强马上发表声明,除了感谢廉署还其清白,更宣布辞去行会职务。其实,他是完全可以不辞职的,辞职在于表明一个态度:并非看重公职和地位,他可以弃而不做,但名誉比什么都重要!带着清白离开,这是一个政治人物的风度!
而媒体对林奋强案的报道,也有值得反思和检讨之处。但没有人认为报道不应该,也没有人认为报道失实,更没有人认为媒体涉嫌诽谤。香港是个开放的社会,媒体拥有充分的报道权利,手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言行涉及公共利益,理应被放在聚光灯下,被检视、被批评、被监督,而官员也应习惯这种舆论环境、政治生态,否则就不应该去从政。
港媒的报道常有偏差,但没有听说过哪个部门曾将媒体告上法庭。是的,在英美普通法国家,政府是公众委托的服务机构,其本身并没有名誉权可言,也无案例支持政府关于名誉权的诉讼。但是,政府官员作为个人,还是拥有名誉权的,从法律上说,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媒体侵权,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例也是极为罕见的。
官员为什么隐忍不讼?跟政治生态关系很大,法治社会之下,官员呈现普遍的谦卑。除此之外,官员个人会有多重考量,比如,虽然是以个人身份起诉媒体,但你毕竟有公职身份,起诉媒体恐怕得不偿失。再比如,诉讼可能更不利于平息事端,反而可能在媒体的报道下,把事情越搞越大。而且,香港诉讼的周期漫长,金钱及时间花费对个人的工作生活影响甚大。
在这种舆论环境及政治生态下,官员多是能忍则忍,息事宁人。当年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被媒体骂“扫把头”,强悍的她认为涉及歧视,曾考虑控告诽谤,但在咨询法律意见后,最终打消了念头,理由是“非明智之举”。
当然,媒体拥有充分的报道自由,但不意味着可以胡编乱造,负责任的媒体会珍惜自己的声誉,报道会力求平衡并经得起检验,而市场的开放性和选择性,也时刻检验着媒体的生存空间。客观公正的报道会给媒体加分,而虚假报道等于自毁根基。 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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