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嫌犯逃17年投案“遭拒” 公安局称案卷整丢了
知情人:“马某对当年的罪行全都承认了”
记者了解到,犯罪媒疑人马某是桦南县大八浪乡人,投案取保后曾在大八浪乡居住过一段时间。7月30日,记者前往大八浪乡,一些当地人表示对此事了解一些情况,尽管过去了近二十年,当地人对这起杀人案仍然记忆犹新。
据说,案件当年相当轰动,不仅是乡里面大家都知道,风声也传到了县里。案件发生后,马某逃跑,就一直没有消息。“以后的事情是马某投案后传出来的,据说他这些年一直在南方隐姓埋名做物流生意。”当地人说。
当地派出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马某投案后,认罪态度好,配合警方调查,对于当年的罪行全都承认了,由此可知对方是真心悔过,想要赎罪,可谁能想到案卷找不到了,真是白瞎这个案子了。”
记者希望当地公安机关提供马某家属的联系方式,但是对方认为现在正处于敏感时期,对于马某及家属会造成心理压力,拒绝提供。据当地人透露的情况,马某现在已经回到了南方。
桦南警方:仅凭口供无法定案材料不完善正补充
记者在桦南县,先后与桦南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以及政治处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接触,通过他们透露的只言片语证实,此案确实存在。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姚女士反映的案卷丢失,实际上是“技术卷宗”丢失。记者向法律界人士打听,所谓“技术卷宗”包括:现场勘查笔录、技术鉴定结论以及证人证言等,属于案卷材料的核心部分。
“技术卷宗”的丢失,直接导致了案件达不到公诉的要求,这也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多次强调“还是一些材料不完善,完善的话早都诉出去了”的原因。
负责这起案件侦办工作的刑侦大队王大队长曾明确表示,仅凭口供,无法定案。王大队长说:“给被害人家属带来那么多伤痛,人不能白死,但是新刑诉法规定不能自证其罪,你自己说有罪是不可以的,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有罪。你就说这个案子是我的,我承认,也确实有这么个案件,我就承认了,但是现在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我干这个案子,还是诉讼不了,就这个样子。”
副局长私下说:“我们做工作把嫌疑人追回来的,能不想结案吗?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1994年到现在将近二十年,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了解案子的民警现在去世俩,都是主要经手人。你要问我现在案子进行到什么程度了,我只能说正在查,正在补充,就是材料不完善正在补充。”
7月30日,记者希望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桦南公安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最后竟然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不接受采访。
棘手问题:取保一年到期嫌犯何去何从
按照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今年7月23日是马某取保候审的最后期限,这一点得到了桦南警方的证实。
被害人家属认为,桦南警方面临三个棘手问题:首先,马某取保到期将面临变更强制措施;其次,该案今后如何定性;最后,谁为被害人的死负责。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郝曙华律师认为,警方的态度应是能收集证据尽量收集,不能放弃,但现有证据如达不到起诉要求,按照疑案从无原则,只能撤案或销案,否则对犯罪嫌疑人不公平。如果真是无法定罪,马某身份就是自然人,不再“存有嫌疑”。但不是说案件就无法追诉,有一天找到相关证据还可以重新立案。所以,警方面临的三个问题中,最为棘手的应是谁为死者负责。
家属悲痛:“没法定罪谁为我丈夫的死负责”
郝曙华律师认为,本案各方中,被害人家属遭受重大打击和损失,造成被害人一方有冤无法申的公安机关及相关办案人可能有很大责任,但是否构成国家赔偿,从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经验看还有一定疑问。案卷丢失的问题使受害人家属无法申冤,国家应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事件进展,桦南警方表示,省公安厅及佳木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并且组成督查组和案件调查组。然而,截至发稿,记者仍未得到案件调查的任何最新进展,相关调查组及桦南公安局也未公布案件追责的任何结果。
“没法定罪,谁为我丈夫的死负责?”姚女士说,这些年吃的苦都不重要,只希望杀人者得到应有惩罚。警方能否补齐证据,成为一家人全部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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