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民俗文化企业等可申报发展专项资金
原标题:民俗文化企业等可申报发展专项资金
淄博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自淄博市文产办获悉,2013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展开,转制文化企业、具有带动作用的民俗文化企业等都可以申报。
据悉,淄博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3年度淄博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确定了今年专项资金将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目标任务、重点难点问题和培植新的增长点。
2013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展开,支持对象为文化产业类企业法人,主要用于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报刊、影视制作放映等转制文化企业;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数字文化内容产品研发及应用、动漫产品创作、人才培养及技术研发、文化创意项目及服务的新兴文化业态;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类文化产业项目;参加文化招商引资、“创意淄博”建设、山东省文博会、市书画月、市文展会等文化产品交易服务平台的文化产业项目;陶瓷、琉璃、丝绸文化企业和具有带动作用的民俗文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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