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称近半精神病人行凶案受害者多为陌生人
原标题:精神病行凶半数在街头
本报统计47起案件受害者多半是陌生人
精神病行凶半数在街头
2013年7月份,本市连续发生两起精神病患者在闹市持刀行凶恶性案件,共造成无辜人员3死3伤。
为何精神病患者频频出动,对无辜民众造成伤害?
日前,记者对北京市各级法院1999-2013年审结的47起精神病人案件进行了梳理,统计显示近一半此类案件发生在街头等公共场所;受害者中55%是陌生人;因琐事和不满报复引发的案件占83%。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指出,精神病患者制造案件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家人监管不力是案件增多的主因。
全程参与“精神卫生法”立法的北大法学院教授孙东东称,精神病的康复治疗未来将转移到社区。
受害人数比例及施害者学历
特点:最恶性一起案件中受害人多达7人。受害人有三四名的案件也占相当比例。
同时,行凶的精神病患者中,高中以下学历的占绝大多数。
地点解读
李玫瑾:由于家人疏于看管,再加上案发时间不确定,所以公共场所,比如小区、街道、人员稠密的商场、超市等就会成为他们的行凶地。
精神病患者在病发时,制造的案件往往带有很强的随意性,没有固定的目标,使用的工具也是随意的,顺手拿起来就乱打。
原因分析
监管不力第一时间不制止
之所以现在精神病患者犯案增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家人监管不力造成的。如果患者有异常举动,家人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
另外,居委会、社区、街道这些离老百姓最近的组织,也有监管精神病人的责任。由于现在一些组织没能有效地监管辖区内有过精神病史的人,让他们随意在社会上进行活动,这些都增加了精神病患者犯案的风险。
减轻从轻处罚犯罪人易重回社会
还有一大部分原因和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有关。相关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从左图中数据不难看出,在47起案件中,犯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到一半的比例。“试想一下,如果这些有精神疾病并且犯过案的人,又没有任何监管、没有任何治疗就回到社会中,一旦再次犯案,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李玫瑾教授称。
专家建议
社区“托管”精神病患者
孙东东教授称,对精神病人的管控是政府的责任,应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
精神病的康复治疗未来将转移到社区。有条件的将建“托精所”,精神病人白天在所里上班和生活,晚上再由家人接回家团聚。
小资料
孙东东教授介绍,我国的重性精神病人约有1600万,绝大多数患者散落在家庭、社会,也有很多人流浪街头。每年重性精神病患者发生严重肇事肇祸的约有一万人次,对社会造成极大威胁。
北京市公安局的安康医院收治了400多人,其中百分之六十杀过人。
本版文/记者 毛占宇 王岗
犯罪诱因
李玫瑾:具有先天精神病人犯罪,更多的是受到了某种刺激,比如家庭变故等。
因后天心理问题而导致的犯罪,往往带有一定的预谋性,比如带着准备好的凶器,对受害人进行报复等等。
受害人特点
李玫瑾:由于发病时间的不确定,再加上没有家人的看管,所以公共场所,比如小区、街道就会成为他们的行凶地。并且,受害人往往是与施害人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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