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少女一夜情后“身体发福” 产子后方知是怀孕
原标题:烟台90后少女一夜情后产子 高楼抛下婴儿摔死
7月5日,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一起故意杀人案。90后少女李佳(化名)与网友一夜情后意外怀孕,在家中卧室自行产下婴儿,为了不让他人知晓,李佳将婴儿用床单包裹后从卧室北侧窗户扔下,致婴儿当场死亡。
这起90后未婚妈妈杀子案,再次刺痛我们的神经。
一夜情之后意外怀孕
李佳出生于1993年,吉林德惠人。2012年专科毕业后,李佳告别了父母,独自一人到烟台打工。
一个人在外地生活,工作之外剩下的就是空虚寂寞。李佳每天下班后,多数是回到自己的出租房上网,聊天或是看电影打发时间。她也渴望恋爱,但人生地不熟,认识异性的机会很少。
去年,李佳在网上认识一男子。两人加QQ好友后,相谈甚欢。不过一个来月的时间,两人就从网上聊天发展到互通电话。第一次见面时,李佳就与他发生了关系。
懵懂的李佳以为遇到了真爱。令她没想到的是,那天之后,她再也找不到那个曾经对她甜言蜜语的男人了。受了感情创伤的李佳每天郁郁寡欢、暴饮暴食,过了一段时间李佳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福的厉害,缺乏生理常识的她并未多想,以为是前一段时间不注意饮食引起的正常肥胖。李佳的噩梦并没有结束:2013年2月18日晚21时左右,她在出租房卧室里自行产下一名婴儿。惊慌的她这才意识到:前段时间她经常呕吐、眩晕并不是发烧感冒,而是怀孕的反应…
高楼抛婴致其死亡
一个刚满20岁的女孩在自己并不知情、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生下一个孩子,李佳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她怕…怕家人知道她和别人一夜情生下一个孩子,更怕周围的同事、朋友知道会疏远自己…而孩子生下来就没有哭声也不动,李佳心想孩子是不是死了,想到这儿李佳更加恐惧。
年轻的李佳完全无法面对这个生死不明的孩子,慌乱中她将婴儿用床单包裹起来,从卧室的北侧窗户扔了下去…
天亮后,婴儿被一名保洁员发现,她马上报了警。李佳租住的房子是高层,又是小户型,前后两栋楼有上百住户。直到3天后,走访调查的民警才来到李佳的家里。
见到民警,精神已经濒临崩溃的李佳反而有了一丝轻松。她马上承认是自己把婴儿抛到楼下。经法医鉴定,婴儿是出生后被他人从高处抛落致颅脑损伤死亡。
杀婴少女被判三缓四
今年6月,本案在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李佳自始至终认罪态度很好,她的辩护人表示,李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辩护人提出,李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后认罪、悔罪态度好;她的生母抛婴行为,是因为没有生育经验,害怕恐惧而将婴儿抛下楼,社会危害性小;李佳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另外,她缺乏家庭关爱,社会经验不足,导致本案发生。辩护人据此请求法庭对李佳从轻处罚。
法官认为,李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莱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事发后,在公安机关对李佳所在居民楼住户排查时,她在尚未受到询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存在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
另外,李佳因年龄较小、缺乏生理常识,在不知自己怀孕的情形下产下女婴,因担心他人知晓慌乱中将女婴从窗户抛出并因此导致其死亡,其主观恶性不大;归案后,她能自愿认罪、悔罪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李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佳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未提起上诉。
心理学专家:为何90后未婚先孕在百度输入“90后产子”两个词组,可以找到2,180,000个相关结果,其中“90后厕所产子弃婴坠楼死亡”、“90后产子扔出窗外”、“90后少女网恋怀孕产子不愿多看婴儿一眼”等标题触目惊心。
烟台心康心理学校于敬东博士分析,90后未婚妈妈的产生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热衷网络游戏及聊天,与网友见面,一夜情后导致怀孕;不幸被人强暴,不敢报案及告诉家里人,自己默默捱到孩子出生;与同学之间产生爱慕,发生性关系后怀孕。
于敬东认为,女孩一旦知道自己怀孕,首先想到的肯定是瞒住家里人而去找那个所谓的爸爸。为什么会瞒住家里人呢,因为他们的父母大都是70后,在那个相对保守的年代,未婚先孕被视为大逆不道的事。这种观念也被灌输给他们的后代,于是,当这样的事情发生后,她们的第一反应是,如何不让家里人知道。
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并不是让她们千万不要和别人发生性关系,而是让她们知道,一旦发生这种不幸的事,该怎么办,该向谁求助? 很多父母在和孩子分析这样的问题是,往往会有这样一个导向——一旦未婚先孕,就证明了这是一个坏女孩,这辈子完全毁了。这种观念会导致女孩因为意外怀孕而破罐破摔,甚至走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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