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 可操作性遭质疑
原标题:"常回家看看"可操作性遭质疑 无具体惩罚措施
水母网7月2日讯(YMG记者 汪道霞) 昨天,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在网络上炸开了锅。不少人无奈地表示自己犯法,但更多的则是对此法律的可操作性持怀疑态度。
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新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新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操作性遭质疑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这则消息一经发布,在网络上也炸开了锅,不少人无奈地表示自己犯法,但更多的则是对此法律的可操作性持怀疑态度。
一些专家表示“常回家看看”立法仅是一个开始,它为父母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执行起来却存在一定难度。由于新条款规定较为笼统,对那些忽视、冷落父母的子女并没有提出具体惩罚措施,因此被认为缺乏可操作性。
有调查数据显示,子女不在身边而不得不独自居住的“空巢老人”在中国有6200万,也就是说平均每三个老人中就有一个空巢老人。中国开始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对老年人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亲人的照料和慰藉。但同时青年人也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网友“羊于生”表示:“我也很想常回家看看,但是工作压力非常大,时间和金钱都不允许。”
如何让“常回家看看”不成为子女的负担,如何为他们创造条件能更多地探望父母?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出规定,赡养人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其实,对“常回家看看”进行立法,并不是中国的首创。据了解,在瑞典、芬兰等北欧国家的法律中都有关于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以量化的方式规定了子女与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每日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子女与父母谈话的忌语都受到限制。
网友观点
淡蓝色的心情:谁不希望常回家看看老人啊?可是现实生活中有时却很难办到的。查原劳动总局的规定,探亲假制度规定已婚的四年才有一次探亲,怎么能“常回家看看”?
平子傻乎乎:尊老爱幼是中华美德,为什么常回家看看还要立法?如果回家一次丢工作丢饭碗,家人肯定不要这样的结果。
Tann笑:“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有人质疑:什么叫“常回家”,谁来监督执行?有人无奈: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谁都懂,但离家打拼,工作忙、压力大不说,休假要看老板脸色,每年也就只能利用春节几天陪陪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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