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山东潍坊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2242人符合条件

2013年07月02日 13:32
来源:新华网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原标题:山东潍坊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2242人符合条件

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潍坊市再次调整工伤待遇标准,目前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据悉,此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对象的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上述原破产企业的5至6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自2013年1月1日起,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46元、236元、226元、216元的标准增加;原破产企业致残程度5至6级已办理退出生产岗位手续,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定期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此次一并参加调整,增加额为5级206元/月、6级196元/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为配偶每月增加8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根据工伤职工的护理依赖程度,生活护理费按照上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30%-50%进行调整。

据了解,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共有2242人。其中,547人符合伤残津贴调整政策,调整后月人均1825元,比原来增加174元;190人符合护理费调整政策,调整后月人均1503元,比原来增加332元;1505人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政策,调整后月人均722元,比原来增加68元。

 
[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工伤 符合条件 2242人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聚焦山东

山东金融创新发展论坛

山东财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