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政府重点工程成空壳 千万欠款仍未解决(图)
“颐中集团与创意公司签订的合同表面上看是房屋租赁合同,实为房地产联建合同,合同约定:总租赁期限15年;每年租金1050万元人民币;颐中集团同意创意公司对于厂房进行扩建与改造,配合办理有关工程报批手续;合同未到期解除、到期终止等情形,工程扩建与改造的受益权归颐中集团所有。” 青岛海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海鹏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09年3月1日、5月26日、5月27日、6月22日,创意公司与海鹏公司签订了有关青岛卷烟厂旧厂房改造与扩建的施工合同。
《建设施工合同》中显示:“1919创意园变电所电器安装工程”、“1919创意园空调通风工程”、“1919创意园二期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等资金来源都属于自筹。
双方的工程结算条款约定:包工包料,据实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上报的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两个月内完成,逾期视为对承包人上报结算值的认可,海鹏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将全套竣工结算资料交给了创意公司。
负责“1919创意产业园”土建工程的王先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1919创意产业园”项目初期就存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各种建设材料购买也是施工单位先行垫付,项目快停工了才收到部分材料款,用于继续施工建设。
多家施工单位负责人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1919创意产业园”是青岛市北区2008-2009年度重点项目,而且项目的改造与扩建是由颐中集团这种大型国有企授权的,众多施工单位和农民工就是相信政府、相信国有企业的品牌才积极参与“1919创意产业园”的施工建设。
从建设“1919创意产业园”至今,王先生已经4年没有回家过年了。他说,他找了很多老乡一起包工,至今没有拿到工资,面对老乡们的追问,实在不知道怎样回答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把钱全部垫在工程里面了,没有钱用于支付他们的工资。
海鹏公司王树友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2009年12月,“1919创意产业园”全面投入运营,应该给付结算总值为5508.97万元,创意公司仅支付2085万元,迟迟不按竣工结算表结算工程款,导致上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达3423.97万元,仅欠农民工工资就超千万。
“在施工过程中,颐中集团经常派人监督巡视施工现场,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依此可以看出,颐中集团是产业园的实际拥有人,也应该对产业园建设的欠账进行偿还。”王树友称。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查阅房产所有权证发现,产业园房屋所有权依然属于颐中集团所有。但海鹏公司此后多次找到颐中集团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均遭到拒绝。
颐中集团作为资产投入,创意公司投入一定资金对于厂区进行扩建和改造,双方建立起合作共赢,共同受益的法律关系。显然,作为项目欠款,颐中集团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偿还。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腾岳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凡荣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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