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安徽农民告环保厅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一审被驳回

2013年06月14日 18:18
来源:新华网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原标题:安徽农民“叫板”环保厅的行政诉讼一审被驳回

新华网合肥  6月14日电(记者杨丁淼、刘美子)安徽望江县农民宋新元今年2月一纸诉状将安徽省环保厅告上法庭,称其对望江一家化工企业做出的“环评函”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经过公开审理,合肥市蜀山区法院驳回了宋新元行政诉讼的请求。

“继续上诉,决不放弃!”得知诉讼请求被驳回的宋新元表示,“我们没有高科技仪器检测取证,但是村民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确实受到威胁,我们每个人都是证据的活体”。

宋新元所说的威胁来自望江县最大的一家化工企业--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其所在的古塔村紧邻着这家年产6万吨粘胶短纤维的企业。

宋新元在起诉书中称,被告安徽省环保厅做出的关于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67号环评函”审批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运用法律严重错误,应予撤销。在环评听证过程中,参与听证会的古港村村民均为村干部,普通农民并不知情,且听证会签到簿部分签名有明显的伪造痕迹。

蜀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安徽省环保厅在受理企业申请后进行了审批前公示,“环评函”的编制单位、报告书内容和公众参与等方面符合规定,该“环评函”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对于“听证会走过场”的质疑,蜀山区法院认为,“环评函”中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来自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当地环境主管部门证明情况属实的公众参与听证会议纪要,安徽省环保厅在审批过程中未组织听证,没有违反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宋新元表示,不服此次判决,正在准备诉讼材料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上诉。

 
[责任编辑:张太岭] 标签: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安徽 农民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聚焦山东

山东金融创新发展论坛

山东财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