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创检察室全程监督国家惠农资金发放
监管漏洞
事后监督垂直监管过程复杂
博兴县检察院在往年办理的数十起涉农职务犯罪的过程中,一边打击犯罪,一边分析涉罪案犯是如何利用制度漏洞进行犯罪的。据县检察院完成的一份涉农资金专项调查报告披露:
“国家涉农资金监管主要由各级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涉农专项资金的拨付、流转、使用及管理进行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
检察官在调查中获悉:各项涉农资金在拨付、流转和使用过程中,主要通过各基层乡镇的财政所、水利站、扶贫办、民政办、畜牧兽医站、农经站等站所负责开展,各乡镇站所向上经由县级垂直主管单位对涉农资金进行审核、报送、划拨,向下通过村委会向各农户、养殖户发放和落实。
引起检察官注意的是,由于各项资金发放过程环节多、程序复杂、时间跨度大,再加上信息公开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面的情况,造成涉农资金在乡镇管理使用中出现诸多复杂问题,如决策失误、管理失当、监管不力,以至发生职务犯罪。
据此,调查报告认为,由于国家扶持的惠农资金金额大、涉及面广,在到达最基层群众手中之前需要进行层层把关和审核,而省内涉农资金的监管大多由各垂直部门进行,监管力度和范围有限。调查分析结论是:“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管体制难以适应当前形势”。
“这些年我们一直探讨资金安全问题。”博兴县农业局局长韩浩告诉记者,全县人口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就达39.8万,如何把国家惠农资金安全、有效地发放到农民手上,一直是他担忧的问题。
“原来,我们在各种会议上都要讲到资金安全,反复强调资金监管的重要性,但这些都是在行业内部,没有真正达到法律层面的力度。”博兴县畜牧局局长胡学伦对记者感叹道。
博兴县财政局副局长鲍汝铖对记者说,过去财政资金监督虽然有财务法规制度,虽然有来自外部的审计监督,甚至还有纪检监督,但“这些监督都是事后监督”。
显而易见,在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扶持力度的情形下,如何全程监管惠农资金审批、划拨,如何安全发放、流转和使用,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这对任何行政监管部门来说都存在着不小的压力。
全程监督
保护百姓保护干部惠及社会
“检察室成立之前,在5个乡镇、230个行政村这片区域内,每年都能发现三四起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室主任李强向记者透露。
记者在陈户镇检察室采访时了解到,县检察院于去年7月在检察室成立伊始办理的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案件线索是在检察室组织的大走访过程中浮现出来的。
某镇扶贫办主任,在经手管理扶贫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骗取和侵吞公款。去年8月,县检察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对这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自从法院判决那位镇扶贫办主任有罪之后,辖区内的村、镇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至今再也没有发生过。”李强对记者说。
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判决固然具有威慑和警示作用,但如何在此后能够大力减少当地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李强认为,县检察院今年5月1日联手14家行政部门出台的《博兴县惠农资金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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