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7年冤狱案真凶一审判死缓 蒙冤五男子旁听
原标题:一审被判死缓,项生源一个踉跄
《浙江重审18年前女司机被劫杀案》后续一审被判死缓,项生源一个踉跄
被告律师称是否上诉还未确定;被害女司机家属表示:判得轻了
因此案蒙冤的萧山五男子旁听宣判,他们说,最渴望“早点了断此案,回归正常生活”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萧山发生两起劫杀出租车司机案件,公安机关认定是陈建阳等五名萧山籍男青年所为,法院判处四人死缓,一人无期。随后五人开始服刑。
2011年,警方通过比对其中一起命案现场的一枚血指纹,发现盗窃前科人员项生源有重大嫌疑。今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对陈建阳等五人提起再审;5月22日,项生源在嘉兴受审,当庭表示认罪(详见本报5月23日A9版)。
昨天,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项生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女司机家属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不知女司机当时死亡”的自辩
法院没有采信
昨天的宣判过程不到半个小时,站在被告席上的项生源一直低着头,脸上没有明显表情。
项生源今年41岁,萧山人。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3月20日11时许,项生源在搭乘女青年徐彩华驾驶的出租车回家途中,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项生源借故下车,从路边捡起一石块,返回车上用石块击打徐彩华头面部,并掐颈、捂嘴,又将徐彩华拖出车外弃于路边,致徐彩华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5月22日的庭审中,项生源曾自辩说,女司机被抛弃时尚能说话,自己不知道对方已经死亡。
对此,法院昨天回应:被告人采用石块砸、掐颈、捂嘴等手段加害被害人,与尸检报告反映的被害人死因相符,且目击证人发现被害人下趴在地、没有反应、认为被害人已死亡遂报警,所以被告关于当时被害人尚能说话的辩解与证人证言、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死亡原因的意见相悖,本院不予采信。
法槌落下,项生源一个踉跄
被告律师:是否上诉未定
法院认为,项生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家属能代为赔偿原告人部分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死缓判决。
法槌落下,项生源一个踉跄,法警赶紧上去搀扶,直到法警给他递上判决书时,他还显得有些木然,经提醒才接住。
此时,坐在庭下的项生源妻子早已哭瘫在地。
“我稍微有点失望。”走出法庭后,项生源的辩护律师童斌说,“个人感觉判得有点重。”
童斌表示,现在家属还沉浸在悲痛中,“是否要上诉,还得和项生源见面再商量决定。”
他还说,20万元的民事赔偿,之前项生源的家属已经七拼八凑赔偿了7.2万元,但项家经济条件不好,“可能没能力(偿还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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