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山东新规:牺牲民警家属最高可获百万抚恤金

2013年05月27日 07:38
来源:新华网 作者:吴书光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原标题:山东:牺牲民警家属最高可获百万抚恤金

新华网济南5月26日电(记者吴书光)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公安机关设立公安民警互助金,集中力量帮助因战牺牲、伤残和患重大疾病的民警,牺牲民警的家属最高可以得到100万元抚恤金。

山东省公安民警互助金按照互帮互助、共同收益的原则,由山东省在职在编公安民警(含边防、消防、警卫干部)和职工每人每年自愿缴纳500元,对民警因战牺牲、因战伤残和患重大疾病时进行补助,牺牲民警的家属最高可以得到100万元抚恤金,大病特困的最高可以得到30万元的扶助金,没有受到抚恤扶助的同志,退休时连本带利一并退还本人。

山东省公安厅将成立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互助金管理事项,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明确专人负责,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公开收支账目,定期通报互助金运行情况,确保互助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运行。

据介绍,1980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有667名同志牺牲,8950名同志负伤。广大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一线民警平均寿命仅48岁,63%的民警处于亚健康状况,不少同志积劳成疾,一些民警家庭因病致贫。

 
[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牺牲民警 互助金 1980年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聚焦山东

山东金融创新发展论坛

山东财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