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党政机关公车节假日"透明封存" 杜绝公车私用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20日电(记者王志) 为防范和杜绝节假日公车私用,济南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在春节、国庆等7个法定节假日,除特殊车辆及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须指定地点集中封存,并上网公示所有封存公车的车型、车号等信息,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公车使用不仅关系领导干部自身的廉洁自律,而且关系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在当前中央大力提倡厉行节俭、轻车简从的背景下,公车使用备受群众关注。
济南市纪委党风室副主任鲍丰彬介绍,节假日往往是公车私用的多发期。济南市明确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7个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期间,除执法执勤等特殊车辆及值班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由各单位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集中封存,封存情况报公车主管部门,并在网站上对社会公示。
济南市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等非公务活动;不准使用公务用车进行度假、旅游、钓鱼等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将公务用车用于婚庆等事宜。
为便于群众监督,济南市各个部门都将节假日封存公车的车号、车型、封存地点、时限等信息公布在各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封存公车信息一目了然。群众只要发现在节假日有公车私用现象,就可通过手机拍照等方式进行留证,并拨打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纪委监督电话或到纪委专门网站进行网上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均将迅速核实、查处。
鲍丰彬说,济南市纪委联合机关事务管理、交警等部门,不定期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已有14个单位因违反公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被通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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