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改变的人生——罗彩霞:从新闻当事人到央视记者
罗彩霞在本报报道对象回家活动上发言。
原标题:罗彩霞:从新闻当事人到记者
本报记者陈剑摄
接了一个电话,罗彩霞急匆匆地离开活动现场:“制片人说稿子还要改,我得干活了!”
4月26日,在中国青年报社三楼的一间办公室,罗彩霞打开随身携带的电脑,开始工作。六楼会议室里,“金牌读者授牌暨邀请报道对象回家”活动正在进行。
如果不出意外,罗彩霞可能会成为一名中学历史教师,或是一名导游。但一个轰动全国的事件,打断了她刚刚开始的求职计划,也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
2009年3月,即将从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的罗彩霞正在四处找工作,却意外得知,2004年高考后,高中同班同学王佳俊冒用她的名字及高考成绩等,进入贵州师范大学并于2008年毕业,而她自己则面临因身份证盗用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问题。
找回身份成为头等大事。几经交涉未果,罗彩霞开始在网上寻求帮助。
当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以《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为题率先报道了此事,罗彩霞手举王佳俊头像的照片出现在众多门户网站上。有媒体称:“一个弊端丛生的高考谜案至此揭开神秘面纱,全国掀起了有关罗彩霞事件的舆论风波。”罗彩霞这个名字,甚至成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代名词。
15个月后,“罗彩霞案”以和解结束。庭审后罗彩霞对媒体说,选择和解是因为“希望这件事尽快结束,自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直到今天,她依然不喜欢别人问起“王佳俊怎么样了”。“我还是那句话,官司结束,互不相涉。我不恨她。”
导游证和教师资格证终究没派上用场。记者,成了这个闻名全国的新闻当事人的新身份。
2010年9月,官司结束后不久,罗彩霞成为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栏目的一名记者。这档类似《焦点访谈》的节目曾报道过“罗彩霞事件”。
大三时,在一位学长的引荐下,罗彩霞认识了一名记者。“第一次见记者,觉得很神圣。”她回忆说。后来,作为新闻当事人,她结识了众多记者,联系采访的记者更多。用她同学的话说:“彩霞说到第五个字,必有一个来电。”
新闻的5W是什么,她不知道,但她知道,新闻帮助了她,也改变了她。她甚至写过一篇博文《我的媒体曝光之路》,总结了自己关于媒体的一些经验:准确叙述事件,尽可能多地提供证据;找有权威、责任感强、影响力大的媒体……
2010年11月17日,罗彩霞第一次以记者的身份出差,采访南京某高校学生造假事件。像很多新手一样,电话联系造假学生时,她紧张得手都在颤抖。去学校的路上,她想得最多的是“被轰出来怎么办”。在记述这次采访经历的博文中,她给自己的评价是:“我离记者的路还很远,离好记者的路更远更远,但我会慢慢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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