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山东将加强市场购销价格监测
图为山东限制的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
人民网济南5月2日电(记者张岩) 山东省物价部门近日核定公布了29种中成药和7种化学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并确定药品相应剂型与规格。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多为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常用药。如中成药《小儿热速清颗粒》每袋最高不能超过4.1元,《抗病毒口服液》每盒最高不能超过1.33元,化学药品《头孢曲松他唑巴坦(注射剂)》每支不能超过79元。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价格调查、区域协调的基础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了部分药品价格,并已于4月20日开始执行。根据规定,山东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价格。
山东省物价局表示,此次公布的化学药品、中成药最高零售价要切实按照规定执行,已公布最高限价、但未涉及相关剂型和规格的药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到山东省物价局申报价格。此外,取消鲁价格发【2011】189号文件公布的止咳橘红胶囊价格,暂由企业自主定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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