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区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
潍坊传媒网讯 从2014年起,滨海区整合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让农民变市民迈出关键的一步。
滨海区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滨海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实施方案》,本着城乡一体、市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稳步推进、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进行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家住滨海区大家洼街道郝家呈社区的杨立花,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该项政策的对她家的帮助。
杨立花2002年做了肾移植手术,这10年来自己负担药费,一个月5000元,从来没有报过,现在有了新政策,70%的报了,给她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城乡居民在全市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时,全部联网结算,出院时只需交纳本人应该支付部分,剩余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滨海区社会事业保险处副主任张晓亮介绍,今年农村居民住院在社区卫生机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2%、90%、80%和70%,这样报销比例有了一个比较大的提高,也减轻了农村居民医疗费用的负担。
此次医疗保险“一体化”惠及农村群众近5万人,进一步带动滨海全域城市化全面提速,让开发建设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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