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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儿子涉奸案”由未成年检察处处理

2013年03月04日 16:28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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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与儿子李天一

李双江儿子

由未成年检察处处理

李双江之子李冠丰等5人涉嫌强奸罪一案已由海淀警方向检方申请批准逮捕。昨日上午,记者从海淀检察院了解到,该案因涉及未成年人,将由海淀法院未成年检察处直接决定是否对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等人实施逮捕。

根据警方对该案公布的消息,李冠丰等5人于2月20日被警方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在羁押期满7天时,警方依法对李冠丰等人延长过一次刑事拘留审查期。

 
此前有媒体称李冠丰等5人涉嫌轮奸案因案情复杂,被延长刑事拘留一个月。但警方在李冠丰等5人被警方羁押9天后,向检方报送案件相关材料,以涉嫌强奸罪提请批准逮捕。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将在7天内,对是否批准逮捕李冠丰等人作出结论。

昨日上午,海淀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普通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批捕处处理,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由该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处处理,实行“捕诉合一”。因李冠丰为未成年人,所以该案将由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处审查后作出结论。

 
[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未成年 李双江 李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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