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案”终结:涉案超百亿 主犯一审判无期
据新华社电济南市政府15日向记者通报,骗取银行、企业100多亿元资金的2010年“12·06”伪造金融票证案,14日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济源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济源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采取私刻存款企业、银行印鉴,伪造质押贷款资料、银行存款凭证、电汇凭证、转账支票及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让企业向其控制的账户内存款等手段,骗取银行、企业资金共计101.3亿余元。案发后,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合计82.9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济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诈骗罪。四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案件回顾
2010年年末,“12·06”济南伪造金融票证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0年12月24日济南警方透露:2010年12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接报案,齐鲁银行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案件发生后,济南市公安局将嫌疑人刘济源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初步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刘济源通过伪造金融票证多次骗取资金,案件涉及齐鲁银行在内的几家银行和部分企业。
2011年3月银监会称,已责成涉案银行内部做出问责处理,并将根据案件侦办结果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济南市已建议免去齐鲁银行董事长邱云章、行长郭涛、监事长张苏宁职务,法定程序已经启动。
2012年1月山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涉案的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立案调查,其中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
2012年3月时任山东省省长姜大明介绍,山东方面用了1年时间,已经把案件基本搞清,已经确定为这是一桩金融诈骗案件,涉案罪犯已经抓获,涉案企业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已经归案,即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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