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节水新规 新建小区超4000人须用再生水
原标题:烟台出节水新规 新建小区超4000人须用再生水
每天从下水道流出的污水,经过净化处理后,还可以用于冲洗厕所、园林绿化、洗刷车辆以及建筑施工等。《烟台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规定了再生水的使用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再生水集中供水规划管网能够覆盖的用水单位,应当按规定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使用再生水。再生水集中供水规划管网不能覆盖的用水单位,应当按规定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和使用再生水,其中包括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规划居住人口4000人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公寓、高层住宅;日取水量超过250立方米的企业、大专院校和工业小区;再生水利用规划确定的其他用水单位。
再生水价格由同级物价部门会同城市再生水主管部门等制定。违反《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再生水利用设施未建成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按照建设项目设计供水量大小,依法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对再生水供水单位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供水水质不达标或者擅自停止供水的,处以1万元罚款;供水水压不达标的,处以5000元罚款;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处以3000元罚款。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烟台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节水设施包括节水型用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以及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
《办法》规定,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建筑面积3万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日用水量超过200立方米或居住人口超过4000人)的居民小区、公寓、高层住宅;日用水量超过250立方米的工业企业;再生水集中供水规划管网不能够覆盖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建设单体再生水利用设施。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的各项技术要求。年设计用水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用水节水评估报告书,并组织评审。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凡不符合相关节水设施规定的,应当按规定整改后重新提请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凭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等材料向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申请施工用水计划。未申请施工用水计划或申请未获批准的,供水部门不予供水。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将节水设施建设纳入质量监督全过程,对违反设计标准的责令其整改。 (杨春娜)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