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济南市公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15%

2013年05月15日 09:31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王彬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原标题:济南公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15%

济南市政府日前发布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2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179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增长15%,上线(预警线)为增长22%,下线为增长6%。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安排工资增长。垄断企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未合理增长的,经营者(含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资不得增长,企业及经营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实行年薪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得审核兑现经营者年薪。

企业应在工资指导线发布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济南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要对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企业与职工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王彬)(完)

 
[责任编辑:史辉] 标签:企业工资指导线 基准线 工资集体协商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聚焦山东

山东金融创新发展论坛

山东财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