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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销分引热议 济南尚不具备查处借本销分条件

2013年05月07日 14:07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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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对此,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关于“借本销分”的话题又引起诸多关注和争议。“借本销分”是交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是“谁开车交通违法记谁的分”,但目前由于部分摄像头存在分辨率不足的问题,交管部门并不具备逐一核对是否是违法者本人来处理的条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各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都曾遇到过一名驾驶人持数个驾驶证来处理交通违法、消除违法记分的情况。“多的时候有人拿着五六个驾驶证来处理,这个记3分,那个记6分”。一处违法处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借本销分”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同时,也有不少人的驾驶证借给多人记分,市民朱女士告诉记者,有的借2分,有的借3分,她就把驾驶证借给过好几名同事或朋友处理违法行为。记者了解到,将驾驶证借给别人销分的多是持C类驾驶证的驾驶员,这部分群体自己没有交通违法记分,即使借给别人销分在未满12分的情况下,一个周期后也能自动清零,所以不太在乎。

一线民警告诉记者,现场执法时可以当场给交通违法驾驶人开具罚单,由违法当事人去处理交通违法。然而多数交通违法均是电子眼自动抓拍,有的抓拍有高清摄像头能看清违法驾驶人,有的抓拍则不具备看清驾驶人面部的条件。即使每一条交通违法都可以看清违法驾驶人,违法处理窗口较大的工作量也不具备逐一核对是否是违法者本人来处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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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为3车销分将被列入嫌疑名单

公安部在今年3月25日出台了《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是作为内部文件传达的。《意见》要求各地规范执法场所管理,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分卖分行为。各地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史辉] 标签:驾驶人 驾驶证 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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