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南市职工公积金月最低缴存额为122元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谷青) 今天,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13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5580元,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220元,较2012年均有所提升。
通知规定,2013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5580元,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按15580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超过15580元的,以实际工资额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照职工和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各12%的规定,2013年度职工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869.6元。最低缴存额方面,2013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220元,按照职工和单位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2013年度职工和单位最低月缴存额均为61元,合计122元。
此次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相较于2012年度,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工资基数分别提高了928元和120元,最高和最低缴存额分别提高了222.72元和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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