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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引“怪现状” 离婚过户潮频现遭吐槽

2013年04月15日 09:22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王宝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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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第六税务所人头攒动,众多房产交易者在等待办理业务。(资料照片)

2月20日国务院出台新“国五条”,意在控制过快上涨的房价,打击投机性购房需求,将房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最受关注的是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随即,一份“避税攻略”在网上迅速流传,其中最为便捷的一招是“离婚”,包括上海、广州、苏州、昆明等城市相继出现离婚人数大增的情况。据媒体报道,多地婚姻登记处变得异常忙碌,每天都有大量市民办理离婚登记和开具单身证明。同时,各地二手房交易市场出现大量的抛售、过户现象。

各界人士对新“国五条”各有看法,有人认为政策实施将产生一定效果,然而更多的人则认为新“国五条”无法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甚至会将税收负担转嫁给购房者进而推高房价。

离婚潮

新政成了“婚姻指挥棒”

数据统计,3月6日北京市离婚数高达1000余对,比平时多出了一倍。同日南京离婚数达到294对,是平时的两倍。南京市民政部门当天共开出了1600张单身证明,而单身证明上用途一栏写的全部是“购房”。在上海市闵行区,此前离婚数每天只有几对,新“国五条”出台后,平均每天离婚数涨至30多对。昆明3月5日单日离婚数也破了纪录。

业内人士认为,对各种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政府应该会予以考虑,以避免“假离婚”情况蔓延。因为不管是哪种造假,都将直接冲击社会诚信、契约精神及家庭伦理。此外,国内外都有合法避税的途径,如果要靠“假离婚”去避税,说明相关政策需要调整和完善。

新“国五条”出台后,不少媒体报道,很多夫妇为避税而假离婚,有些甚至“假戏真做”。

过户潮

交易量猛增,滋生黄牛倒票

新“国五条”出台之前,票贩子们从来没想过在房产交易中心还能赚到钱。二手房交易量的暴增,滋生了黄牛经济,由于办理过户的人太多,上海一家房地产交易中心黄牛炒票曾一度高达5000元,由于买黄牛票花费的金额相比于交纳税费而言只是很小一部分,不少买卖双方愿意付高价共同购买。北京一家房屋登记大厅黄牛售卖一张过户号高达2万元,郑州房产交易大厅黄牛号也被炒至1000元。

据统计,在新“国五条”出台后的一周内,北京二手房网签量达到了9400套,比二月份同期增加了279.5%;南京二手房交易登记达到平时的8倍;在重庆,市民带着板凳排队过户二手房;在上海,一对夫妇挂着氧气瓶排队过户。连郑州市房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也因二手房交易量的剧增连续加班加点一周,在窗口接件时休克被救护车拉走抢救……

多地态度暧昧

海南公开表示不出台新“国五条”细则

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据统计,截至4月12日,31省区的省会城市除拉萨外,已全部发布了相应的“地方版国五条”,然而多数“细则”被指不“细”。最受关注的个税问题,因多地态度暧昧,被认为尚未推行已经大打折扣。

与一些省市的敷衍相比,海南对新“国五条”的态度更为坚决,明确表示将不出台地方细则,成为首个拒绝调控升级的省级政府。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日前公开表示,海南原拟定出台进一步落实新“国五条”的地方细则,但经过充分调研后认为,目前包括“限购”等政策在内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都已落实,海口市也已公布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经慎重考虑,海南决定不再出台专门的新“国五条”实施细则。

海南回绝新“国五条”细则,得到了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最聪明”的夸奖。任志强在今年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海南最聪明,没出‘国五条’细则,就执行原来的。”

业内集体吐槽

把投机骗购的帽子全扣在老百姓头上

新“国五条”的提出,引发地产界人士及经济学家们的吐槽,多数人表现出消极情绪。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的“经济转型与楼市调控分论坛”上认为,新“国五条”第一条写的是供过于求的地区也可以采取灵活措施,这和原来的一刀切不一样,现在是两刀切。新“国五条”明确告诉大家中央政府不管了,然后把这个责任推给地方政府去管。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更是直言,新“国五条”把流通的税加了20%的措施完全不对,而应该增加物业持有税,这样才有利于控制房价。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汇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孟晓苏表示,新“国五条”既不是针对开发商,也不是针对地方政府,是把投机和骗购的帽子全扣在了老百姓头上,“过户潮、离婚潮都是为了避开房屋买卖交税”。

经济学家许小年表示,对于新“国五条”的评价,不能够脱离整个房地产调控的历史。经过这十多年的房产调控,房价是越调越高。企图用行政手段来抑制需求,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在市场碰得头破血流。所以新“国五条”只是过去一系列类似规定的继续,依然无法收到政策决策者想要的结果。

专家表示担忧

恐将“误伤刚需” 或再次推高房价

相关专家认为,尽管新“国五条”政策的出发点和初衷是限制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税收负担很可能最终会全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恐将“误伤刚需”。能否通过进一步完善落地细则解决好这一问题,将成为调控政策能否奏效的关键。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新“国五条”有利有弊,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这个政策的一个可能后果是,税负由买方承担,很多买方在这个台阶上卡住了,二手房市场会受到抑制。正面效应是,倒房或者投资、投机的行为会被抑制。政策的副作用是,改善性住房的合理需求也被遏制住,刚性需求涌入一手房市场,可能抬高房价。

对于“20%个税”问题,同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施建刚表示,现在政府通过各种税收好像是在控制房价,从逻辑上来讲,不管从经济学还是管理学角度都是说不通的。“房价肯定和成本有关,20%个税一旦真的要收,成本肯定就上涨,房价也必然上涨。”

案例

“假离婚真买房”成了

“真离婚假买房”

地点:上海

当事人:李女士

事情经过:孩子大了,一直想换套房子,看了快大半年了,春节前看中一套。刚付了定金,就听说房产要出新政策,丈夫提议可以通过假离婚少交些钱。买好房子,立即复婚;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当天,丈夫就开始整理行李,借口是“为了避人耳目,到外面去住几天就回来。”但是,丈夫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和她联系过。李女士多方打听到丈夫的住处,找到丈夫的新家时发现,家里有了一位新的女主人。

地点:广州

当事人:林女士

事情经过:新“国五条”出台后,夫妻二人商量“假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着两套房产、女儿抚养权都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2200元。有一笔130万元的银行存款,没有写入《离婚协议书》,留着假离婚后作买房首付;离婚后男方变了心意,称不愿意再做房奴,要把130万元留着,女方提出复婚,男方拒绝,女方提出平分130万元,男方将离婚协议书拍在女方面前称,上面根本没有写这笔存款。

盘点

世界各地卖房子咋征税?

英国:如果是卖方自住房屋,则无需缴税。如果非自住房屋,资产所得超过了征税起征点,减去每年每位自然人的免征额(约1万英镑),按照18%-28%征税。

新加坡:在2010年3月-2010年8月期间购买的住宅在一年内转售,将要缴纳约占房价3%的印花税,一年以后转售将不必支付印花税;但在2010年8月30日-2011年1月14日之间购买的房屋,三年内转售都要付印花税,第一年税率为3%,第二年为2%,第三年为1%。新加坡政府在2011年1月又出台了新的抑制房价的措施,在2011年1月14日之后购买的房屋,4年之内转售都要缴纳印花税,分别为房价的16%、12%、8%和4%,逐年递减。

日本:若收益超过3000万日元,则需要征税。日本的房价几十年都变动很小,甚至逐渐微跌,因此私人住宅买卖收益超过3000万日元基本上不可能。若房子持有不到5年,卖掉后的收益超过了3000万日元,税率为39%;若房子持有超过了5年,收益超过3000万日元、低于6000万日元,税率为14%,收益高于6000万日元,税率为20%。

美国:受财政悬崖谈判结果影响,美国新的个人或家庭资产收益税率水平在15%到20%之间。出售居住满5年的首要自住房(primaryresidence),出售者个人可以获得最多高达25万美元的免征额。如果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售,免征额可累计高达50万美元。而且,凭以前缴纳的房产增值税收据,售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可用以减免利息税,提高贷款信用等级等。

加拿大:自住房卖掉无需征税。也就是基本改善需求,买一套卖一套是免税的。非自住房出售,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扣掉中介费、律师费等持有和交易成本之后,剩余部分纳入个人当年收入,按个税应纳税比例缴税。大约纳税比例不会超过房产增值部分的10%。

法国:卖房子的资本所得税税率是19%,此外还有差价15.5%的社会税,房价不超2.5830万欧元不用缴纳。同时,卖方拥有这个房子的时间越长,税率就越低。出售持有18年的房产可以减28%,24年就能减52%;税务的豁免比例呈抛物线上升,到30年的时候正好减100%,不用交钱。

链接

三部委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内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国土部已经开始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作为完成此项工作的法制保障。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2014年6月前,“条例”的起草工作需要完成,而后再开展修改、征求意见、审议和颁布实施的有关工作。

按照目前“条例”起草的思路,“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有望借鉴并整合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的先行经验,整合国土资源部农村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信息。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是按照“信息化”和“可查询”的思路进行整合、设计,在“房叔”“房姐”等事件频繁爆发的背景下,“条例”是否涉及到对查询的权力、权限、范围等有针对性的规定内容,十分考验参与起草有关部门的智慧。

 
[责任编辑:商金亮] 标签:离婚 国五条 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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