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提高至2010元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夏天 刘杨)记者今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2012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9元,2013缴费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确定为2010元;上限为10047元。
据了解,近5年我市社平月工资为2012年3349元、2011年2953元、2010年2592元、2009年2491元、2008年2194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3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精神,2012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9元,2013缴费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确定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
即2010元;上限确定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即10047元。参保职工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
据悉,我市2013年4月申报期将顺延7天。其中,提取社会保险费网上扣款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4月16日下午5点,各缴费单位(尤其是签订三方扣款协议的缴费单位)在成功申报的同时在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请到经办机构前台缴费。柜台申报缴费延期至4月22日,逾期自4月20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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