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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无故丢失重要证件 无视实际损失欲低价赔偿

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的小张为了今年1月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可谓费尽周折。2012年9月中旬,小张为考研准备证件材料时,让父亲从老家滕州将毕业证与户口本快递到学校,但申通快递派件员并没有将东西寄到她手中,在途中将快递遗失。没有了毕业证与户口本,小张一边补办证件准备学业,一边与申通快递打起了“持久战”。

事件回顾:派递员丢失快件仓库监控失灵无从寻找

小张2011年9月以专升本的方式进入到山东中医药大学,深感求学不易,于是暗下决心,继续攻读研究生。2012年研究生考试报名,其报考学校要求她出具专科学校的毕业证明。小张通知家人,让其从滕州老家快递寄来毕业证与户口本。滕州申通快递中心的派送员告诉小张的父亲,最迟第二天的下午即可抵达济南。但小张等了三天,却一直没有收到快件。

据小张介绍,在等待快递的时间里,她根据单号在网上一直跟踪快件。快递定位跟踪到学校所在地的长清区分包站后,便始终显示“正在派件”。小张等不及快递上门,直接前往长清区分包站找寻。但是得到的答案却是,长清区分包站并没有收到小张说的这一货号的快递。

为了能尽快找到丢失的快递,小张要求调取申通快递长清区分包站仓库的监控录像,却被告知录像监控恰巧在事发一个月前已坏,数据截止在事发前一个月。

申通快递:寄送前无保价丢失后开书面证明赔偿1000元了事

小张致电申通快递客服,给出的处理结果是枣庄分站将赔付小张1000元作为人为丢失快件的赔偿。另外,滕州市申通快递中心向小张开具了一份证明。

小张认为,由于派送员的人为原因将快件丢失,造成自己无法提供毕业证及户口本,错失了报考研究生机会。同时补办户口本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最关键的是毕业证是没法进行补办的,这甚至会影响到他以后找工作面试。这样的损失与赔偿的1000元根本是不对等的,因此拒绝了客服的协商,准备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拨通了申通快递400全国客服中心热线,工号为9003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张女士在寄件前并没有对货物采取保价措施,因此按照《邮政法》的规定,按照5倍运费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据客服人员介绍,对于贵重物品,消费者在寄件之前应采取保价措施,保价金额不可以超过物品本身的价格,寄送金额为保价金额的1%-3%,即除了快递运费之外再交纳保价金额的1%-3%后,如果丢失则可赔付所保金额。

但当记者跟进问到如何界定毕业证、户口本的金额时,该客服人员却以各地方快递点保价价格界定不统一为由并没有向记者给出确切答复。据客服人员介绍,申通快递公司并没有相关规定禁止邮寄毕业证、户口本等文档类物品,但很多地方由于无法估量此类文档的价值而作为拒收件处理。

律师:贵重物品丢失可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记者为此事询问东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立丽,据董立丽介绍,近几年由于快递物流业的发展,针对快递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广泛,主要是保价条款的法律效力以及未保价货物发生损失的赔付标准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

所谓保价,是指由寄件人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相应比例的保价费用。“保价条款”一般约定为:保价货物发生损失的,快递公司按照损失与保价金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未保价货物发生损失的,则按照快递运费的3至5倍予以赔偿。

董立丽表示,“保价条款”属于快递公司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并未与对方协商的格式条款。快递公司为了减少风险,普遍采用保价条款规避责任。而该条款又单方面减轻了快递公司的责任,限制了寄件人的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对寄件人不公平的问题。

像此次事件中,所寄送的是文档类物品,对其他人可能一文不值,但是对当事人却意义重大。从对寄件人公平的角度来看,保价条款不应当适用于这一类特殊货物。因此,对于无法保价的货物在快递运输过程中丢失的,不得以寄件人未办理保价而排除其请求赔偿的权利,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快件丢失所发生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法律延伸:3月1日起实施《快递办法》快递公司“被动”执行

记者3月15日与申通客服沟通时,客服仍然以《邮政法》规定进行处理。并没有主动提到新执行的《快递办法》。记者针对这一条款进一步询问时,客服顾左右而言他,给出的答复是,一再强调,枣庄申通客服中心已经在之前做出了赔付1000元的处理,希望能与该消费者达成共识,协商解决。

据了解,今年3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或者丢失,承运人要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一般给予市价赔偿。(吴舛)

 
[责任编辑:史辉] 标签:快递 赔偿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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