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交警宣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从娃娃抓起
鲁网3月31日临沂讯 今年3月31日,是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就中小学生而言,危及其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很多,诸如溺水、火灾、疾病等等,但危害最大的恐怕要数频频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了。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在校中小学生多达数千人之巨,大批含苞待放的娇艳“花朵”过早凋谢在车轮之下,委实令人痛心,也应该引起我们深刻反思。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原因虽说是多方面的,但国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却是最直接的原因。走在马路上,人们常常有险象环生的感觉,机动车闯灯越线、超速超载、随意调头、乱停乱放司空见惯,行人乱闯红灯、逆向行走、攀爬隔离护栏等现象比比皆是。而造成交通意识淡薄的直接原因就是我们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或者说从“娃娃”起就没有抓好,以至于不少人还没有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无序的交通状况既危及了社会,也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伤和痛苦。
我们常听说发达国家人们的交通行为规范有序,即使没有车辆经过,行人也要等绿灯亮时才过马路。他们的这种意识也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小在学校时便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据说日本曾连续20年不间断大张旗鼓地向国民进行交通法规灌输教育,从政府首相到咿呀学语的幼童都无一例外。
我们常常抱怨国民的素质太低,走路“乱来”,但我们也并非天生就缺少守法这根“弦”,而是缺乏从小就本该抓的教育导致的。学校是培养行为规范的最好的课堂,因为在这个年龄段需要我们进行“灌输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意识。交通安全常识的学习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它也直接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因此,在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不仅仅是走走过场做做摆设,而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但在现实中,又有多少学校开设了这门“交通安全教育课”呢?
当前我国已步入汽车社会,人与交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没有交通安全常识将“寸步难行”,而不遵守交通法规更会时刻危及生命安全。“交通安全要从娃娃抓起”,不是一句空洞的宣传口号,而应该把它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在中小学校尽快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是应该采取行动的时候了。(通讯员孙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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