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公安局被评为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琅琊新闻网1月13日讯(记者何金洧通讯员陈兆永) 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3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临沭县公安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2013年,临沭县公安局围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忠实履行第一职责,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以打开路,打防并举,服务发展,固本强基,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13年度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双提升。在文明工作创建中,全局上下下形成合力,坚持不懈抓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的具体责任落到实处,营造浓厚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浓厚氛围。全局上下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发展,为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11月8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考核组现场检查验收时,听取了该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汇报,查看了有关现场及工作台账,对该局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实绩突出、基础台账规范、创建成效明显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新年伊始,全体民警表示,将以此为动力,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用实际行动擦亮窗口,进一步展现公安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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