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交警人人签订保证书承诺“零违纪”
鲁网11月26日临沂讯(实习记者 李凤童 通讯员 吴云福)为认真贯彻市交警支队转发市公安局《转发市纪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费县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迅速组织民警学习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组织各单位负责人与民警、协管员之间层层签订保证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安交警队伍“零违纪”。
据了解,费县交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进行周密部署安排,为确保取得成效,大队成立纠“四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宋增明同志任组长,教导员段江涛任副组长,大队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教导员段江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科长沈剑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纠“四风”活动的组织与协调、检查与督导。
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将支队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民警和协管员,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支队文件精神,了解上级铁面执纪、纠正“四风”的工作部署,使全体民警从思想上,时刻绷紧落实“八项规定”这根弦,增强遵守有关纪律作风各项规定的自觉性,提升全体民警拒腐蚀永不污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政治品格。
单位内部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内容包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十条铁规”,市纪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等各级有关规定和我大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规用公车、不用公款吃喝、不用公款送礼、不要求违规发放津贴补助、不用公款旅游、工作时间不饮酒、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和借机敛财、不违反工作纪律、决不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酗酒滋事、决不进夜总会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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