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新农合五项措施强化管理 防过度治疗
近日,兰山区新农合为切实完善医药报销制度,提高参合农民报销效率,针对过度检查、治疗等现象制定了5项管理、改进措施,填补了新农合报销的不足,杜绝了不良行为发生。
兰山新农合在年初完善了报销制度,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全省统一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住院患者实行每日清单制度,门诊报销患者必须有报销回执单。同时,制定了切实有效的督导检查方案,对医疗行为、审核报销、财务管理、基金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首先,组织稽查人员会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检查住院病人在床情况、身份确认情况,一旦发现挂床住院或冒名顶替患者将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其次,稽查人员将索取住院病人病历到病床前了解患者用药、治疗情况,并与病历医嘱单和费用明细进行比对。患者出院后,工作人员会再次电话回访确认治疗报销情况,查对是否与电脑上传该患者费用明细一致。
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收费管理系统和新农合报销系统,以便于参合农民即时结报医疗费用,并对出入库药品进行金额和数量上监督管理。网络对接还方便查看诊疗项目收费情况,是否能与新农合报销目录相对应。同时,方便了门诊、住院报销数据能够及时传至区新合办,实现网上集中审核。
为防止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要进行过度检查、治疗现象,工作人员将抽调医疗费用相对较高的病历,进行严格审查。对出现因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导致新农合基金多支出的部分予以扣拨,对违反新农合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另外,建立健全各级报销公示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诊疗项目和药品价格全公示,参合农民报销信息每月定期在村居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布。为方便群众投诉,兰山新农合在参合农民医疗证上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张贴了新农合监督投诉电话,以便对反映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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