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好人荣获“省管企业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丁延保在山东省第二届省管企业道德模范座谈会现场
原标题:好人丁延宝获“省管企业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朴实的语言,感人的事迹。在12月9日召开的山东省第二届省管企业道德模范座谈会上,他的发言,不时赢得一阵又一阵热烈的掌声。他叫丁延宝,是菏泽市牡丹区高庄信用社的一名普通员工。继2012年底被评为“山东好人--每周之星”之后,丁延宝又被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丁延宝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义务献血11年,累计献血总量19000毫升,超过人体血液总量的三倍。2003年,牡丹晚报社开展“关注春蕾儿童”活动,他与定陶县两位小学生结成了帮扶对子。2006年,他又通过媒体组织的“希望工程认亲会”活动,长期认领3名贫困儿童,采取每月邮寄生活费的方式,对孩子们进行帮扶。2007年初,菏泽籍军人陈西帅在西安身患白血病,菏泽市号召群众为他捐献血小板,寻找匹配的血型。得知自己的血型符合条件,丁延宝立刻赶到市中心血站,经过采集血小板,血液配型取得了成功。他还常年照顾一名“老八路”,为其捐款1500多元,并不断到“老八路”家送去生活用品,为老人修补漏雨的房屋。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4月,丁延宝双腿患了股骨头坏死病,手术费用一年花去了几万元,家里一下子紧张起来。但即便这样,他仍没有中断对几名失学儿童的捐助。
丁延宝不计名利、不计得失,把助人为乐当成一种义务,一种使命,一种沉甸甸的责任。他十几年如一日助人为乐的崇高境界,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蕴含着巨大的道德力量。他的先进事迹,不仅感动了菏泽人民,更是在齐鲁大地引起广泛反响。 2008年,丁延宝被评为“菏泽市第二届道德模范”、2008年感动菏泽十大年度人物,2009年分别获得“菏泽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011年,被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和解放军医院总后勤部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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