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镇化首列负面清单 明确提出“十不能”
原标题:山东城镇化首列负面清单明确提出“十个不能”
不能让新城变“鬼城”、不能乱举债“摊大饼”……针对在城镇化迅猛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今天召开的全省城镇化工作总结会议明确提出“十个不能”,意味着我省首次在城镇化领域系统列出了“负面清单”。
“我有一个担心,当大家铺天盖地运动式地去推动一件事情的时候,可能一时会有明显的效果,但也很有可能违反规律造成大的破坏和损失。”参会的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副主任高峰岗说。
他的担心有一定普遍性,在“十个不能”中则表述为:不能乱跟风大跃进。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产业支撑力、就业容纳力。
靠近阳信县城的明珠社区是由河流镇仨村搬迁合并而成,目前已有13栋安置楼交付使用。70岁的王明文老人说,自己一开始担心住楼不方便,好在年龄大的优先分一楼,慢慢适应了;现在希望能和城里的社区一样,多放一点健身器材,多搞一些文艺活动。
王明文的期盼在这份“清单”中也有回应:不能让农民住上楼万事愁。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只面向户籍人口向覆盖全部常住人口转变,加强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民深度融入城市。
此外,会议还明确提出——
不能牺牲环境破坏青山绿水。要根据区域的自然条件,尊重自然,适应自然,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科学确定开发强度;
不能搞“千篇一律”“千城一面”。要根据地理区位、经济基础、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条件,探寻各具特点的发展路子;
不能一届政府一张图。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一张蓝图干到底;
不能让新城变“鬼城”、新社区变“空心村”。要使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匹配,坚决遏制城镇建设用地无限扩张;
不能一味求大求洋求异。要注重城市风貌的整体协调,老城、新区、开发区要区分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搞建设;
不能让市民变流民。要以人为本,通过政策调整改善民生,避免城市内部出现二元结构;
不能盲目大拆大建。要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好古城、古镇、古建筑、古村落,留存历史记忆;
不能乱举债“摊大饼”。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坚决避免盲目举债,寅吃卯粮。
每一个“不能”都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省住建厅副厅长耿庆海告诉记者,这是本次城镇化工作会议传递出的清晰信号: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不追求增长速率,而是要围绕“人的城镇化”提高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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