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着力突破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上市问题
原标题:山东着力突破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上市问题
本报记者 康书伟
山东证监局、山东省金融办和潍坊市政府1月14日下午联合召开“山东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上市工作会议”,推动山东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股东超过200人股份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和首发上市。山东证监局局长冯鹤年在会议上表示,超200人公司相关政策的放开,对山东辖区这类公司是重大利好,山东证监局大力支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和首发上市,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山东企业股东超200人问题在全国较为突出,在过去的政策框架下,成为阻碍这类公司上市的主要障碍。粗略统计,山东历史遗留的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有128家,绝大部分建立了“三会一层”治理架构,能够正常运行;从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来看,一半左右的企业具备上市条件。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的《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将200人公司问题的解决与企业首发上市及在新三板挂牌的行政许可相结合,是对历史遗留问题200人公司问题在政策方面的新突破,这类公司将成为山东重要的上市后备资源。
冯鹤年建议相关企业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充分解放思想,积极主动地融入到资本市场发展大潮;合理取舍,肯于舍弃部分短期利益,服从企业发展大局;要选好中介,尽可能“货比三家”,仔细权衡;要规范运行,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诚信观念;要着眼长远,有效整改不规范问题,慎重决策重大事项。他同时希望各地市金融办要大力推进符合条件企业挂牌和上市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地采取有效措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政策指导;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相关事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三是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企业的规范化运作水平,推动更多企业早规范、早达标;四是要准确把握政策,充分认识到现有政策不能解决所有难题,须妥善应对投资者的诉求。
冯鹤年表示,针对这部分公司的挂牌上市工作,目前尚处于动员部署和政策讲解阶段,下一步还将有针对性的开展推动挂牌上市等具体工作。
来自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详细解读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和审核的相关政策。山东各地市金融办负责人及具有挂牌上市意愿的100余家企业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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