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5项新规将施行 会对你有影响吗?
除了这些全国性规定外,一批地方性新规定也值得关注。
10。北京:明年起外地人在京缴养老金满10年可在京退休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行情专区)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表态,明年1月1日起,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但全部缴费不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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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海:未满12周岁孩子不得坐副驾位
上海最新表决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从明年3月1日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
12。上海:轨道交通逃票行为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加大了对逃票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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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广西柳州:停止收取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
广西柳州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改由市政府埋单。在停止收取“路桥费”之后,柳州市财政每年给予城投公司路桥费补贴,2014年安排9000万元作为路桥费补贴。
14。宁夏: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城乡“同命同价”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确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同命同价”的法律制度,宁夏境内发生的道路伤亡事故中城乡不同户籍的受害人将得到相同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15。贵州:居民用电将按年度施行阶梯电价
从2014年1月1日起,贵州省将阶梯电价由过去的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全年用电量实行电费加价,居民用电越多电价越高。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则由过去的“即征即返”的方式改为“先征后返”兑现免费电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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