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人社部门:城乡居民医保年底整合
原标题:滨州人社部门重点实施六大改革 城乡居民医保年底整合
12日,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农民工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指出,2014年,我市人社部门将围绕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构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改革,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重点实施六大改革,涉及社会保障、职称制度、工资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等
会上指出,2014年我市人社部门将实施六大方面改革:在就业创业方面,制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开发更多适合毕业生的岗位;在社会保障方面,深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在人才工作方面,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人事制度方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最大限度向条件艰苦基层单位倾斜;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推进待遇适当向乡镇一线倾斜;在劳动关系方面,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同工同酬分配原则。
>>2014年底,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
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将调整,并适时提高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同时,2014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继续下调50%,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14年我市人社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确保2014年底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信息系统和经办服务的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
2014年人社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从2014年起市级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亿元,有条件的县(区)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县(区)不低于500万元。
此外,今年起就业培训将打破地域部门限制,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015年,农民工基本实现同工同酬及相关市民权益
农民工就业创业是整个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会上指出,未来将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到2015年,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同工同酬,工资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免学费政策延伸到中等职业教育,农民工基本享受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生活、社区服务等市民权益。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发生过工资拖欠企业为重点,每年开展2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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