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88户低收入家庭住上保障性住房
原标题:滨州88户低收入家庭住上温暖保障性住房
“这回可好了,咱也有自己的新房子啦,这要感谢政府的好政策啊!”今年64岁的崔玉华老人是原滨州市渤海化肥厂的退休职工。多年来,崔玉华一直独居在里则街道崔社村的三间旧式平房内。由于房子建于上世纪80年代,水电设施老化,冬天无法供暖。
12月22日,市直第八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摇号选房仪式在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举行。众多申购家庭在现场接受了象征住房的金钥匙。与许多到场选房的申购者一样,崔玉华也选到了自己的房子——位于恒信安康小区17号楼的一套面积约65平方米左右,采光、位置条件俱佳的二楼楼房。更可喜的是,在摇号时,崔玉华一指按下,竟然幸运地抽到了1号,获得了第一个选房的机会。虽然只是一套普通的经济适用房,但崔玉华非常满意。“真没想到自己能第一个挑选住房,我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今年春节,我们一家就能在新家舒舒服服地过个温暖的大年了!”崔玉华高兴地说。
据了解,恒信安康小区保障性住房此前已安置七期共471户低收入家庭,本次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摇号分配共投入房源94套,其中90型住房5套、80型住房1套、65型住房88套。对申请家庭经过严格的受理、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为45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为45户,主动放弃廉租住房的有2户,实际参加选房家庭共88户。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申购家庭有最充分的选择余地。
此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内(含65平方米)1550元/平方米,超出65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部分按2800元/平方米,具体每层的价格,根据楼层系数调整确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则按照《滨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执行。据悉,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一人家庭(35周岁以上)30平方米,二人家庭40平方米,三人家庭50平方米,四人(含)以上家庭60平方米;市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为,在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储藏室租金为0.5元/平方米·月,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租金为4元/平方米·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本次摇号选房,先由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携有效证件按照报名、公示顺序分组摇取选房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码现场选签住房,颁发准购证和准租证,并由公证人员全程监督。
为照顾年龄偏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申购家庭,经研究决定,申报家庭户主或配偶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或行动不便(有残疾证或医学证明)的业主所选房源设置为1层、2层,其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摇号结果依次选房,各房源除去阁楼以外均搭配储藏室。
“时近岁末,一些困难群众和家庭的住房需求更加迫切。对我们来讲,群众的需求就是必须快办、必须办好的大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房管局局长张海表示,市住建部门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当作一项普惠民众、温暖人心的重点工程来抓,在建设过程中突出把好监理关、设计关、材料关、验收关,努力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和放心工程,确保每一户住房困难群众和家庭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安心愉快地搬进新居、欢度春节。
自2007年开始,我市已连续举行了七期市直保障房摇号选房,圆了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梦。今年以来,我市持续不断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分配,年初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共4500套,其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套,同时,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户。通过向社会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房源,切实解决群众“住有所居”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715套,完成计划任务的127%。各项相关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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